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11-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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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修县环城西路周边二期(一中北路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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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修县环城西路周边二期(一中北路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九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永修县环城西路周边二期(一中北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1118日至2024年1217日止(共30日)。

二、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被征收人如对《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现场反映意见或建议被征收人可到征收办公室 (地址:涂埠镇康乐路康乐社区办公大楼二楼)领取《征求意见表》,并认真填写,经本人签名后提交,同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被征收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及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提交《征求意见表》的,视为同意《方案(征求意见稿)》。

2.信函、邮件方式反映意见或建议被征收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_涂埠镇康乐路康乐社区办公大楼片区指挥部办公室,或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19635653@qq.com,同时,被征收人应在信封或邮件主题(标题)处注明“关于对《补偿方案》的意见”,并附本人身份证明、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如未一并提交身份证明、被征收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的,视为未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1、《永修县环城西路周边二期(一中北路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永修县环城西路周边二期(一中北路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永修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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