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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兹有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及以前年度拆迁安置户共491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为确保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依据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一、房源概况
本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老城河街小区10#楼一单元202-1102、203-1503、204-1504室(38套)及整个二单元(56套)共计94套已装修电梯房;河街小区12#楼(54套)和13#楼(36套)共计90套已装修楼梯房,新城万宝路小区2#楼201-1601、202-1602、203-1603、404-1604、405-1605、406-806室(76套)、5#楼(93套)、6#楼301-1701、302-1002室(23套)共计192套已装修单间电梯房;万宝路小区7#楼704-1904、305-1905、306-1906、307-1907、308-1908、309-1909、310-1910室共计共计115套已装修一室一厅电梯房。
二、房源户型、面积
老城河街小区所有房源户型均为两室一厅;新城万宝路小区2#楼、5#楼、6#楼户型为单间;7#楼户型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详见附件一、二,附件标注面积为预估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摇号时予以公布。
三、租金标准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下:
(1)老城河街小区已装修公租房楼梯房5.00元/m2·月、电梯房6.00元/m2·月;已装修廉租房一律2.00元/m2·月;
(2)新城万宝路小区已装修公租房电梯房7.00元/m2·月;已装修廉租房一律2.00元/m2·月。
(3)物业费以小区物业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计算租金时,房源面积以公布的实际建筑面积(含公摊)为准。
四、供应对象范围
(1)老城区申请家庭中符合优先安置条件(家庭中含身体残疾影响上楼/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人士/70岁以上人员)的家庭分配房源为老城河街小区10#楼二单元206-606、207-1507、208-1508室。
(2)老城区其他正常申请家庭分配房源为老城河街小区10#楼一单元204室、二单元205-1505、706-1506室和13#楼。
(3)新城区申请人为本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家庭,申请人未婚或无有效共同申请人的分配房源为新城万宝路小区2#楼201-1601、202-1602、203-1603、404-1604、405-1605、406-806室和5#楼。
(4)新城区通过各社区申请及拆迁安置的家庭中申请人未婚或无有效共同申请人的分配房源为新城万宝路小区6#楼301-1701、302-1002室。
(5)新城区通过各社区申请廉租房及拆迁安置的家庭中申请人已婚或含有效共同申请人的家庭分配房源为新城万宝路小区7#楼704-1904室、305-1905室。
(6)新城区通过各社区申请公租房及申请人为本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家庭中申请人已婚或含有效共同申请人的家庭分配房源为新城万宝路小区7#楼306-1906、307-1907、308-1908、309-1909、310-1910室和老城河街小区10#楼一单元202-1102、203-1503、304-1504室及12#楼。
(说明:因部分申请人为分得大面积房源,在申请表内填写了一些无关的共同申请人,县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申请材料显示的相关情况予以判断是否为有效共同申请人。)
详细房源信息及供应对象范围见附件。
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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