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1-3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922 责任部门: 永修县

【文字解读】《永修县进一步健全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3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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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发政策文件的背景

2022年我县被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确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创评县,按照考核评估细则的要求,幼儿园教职工做到同工同酬、全员缴纳“五险一金”等待遇保障情况是必要条件。为了使我县能够顺利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创评目标,建立健全我县学前教育教师管理机制,全面依法依规保障学前教育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

二、制发政策文件的依据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进一步健全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永府办字〔2024〕1号)制发的主要依据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督委字(2020)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22〕13号)文件相关精神。

四、主要政策

1.明确了政策适应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教职工。

2.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在工资方面必须落实同工同酬,也就是同比情况下编内与编外的专任教师的工资、奖金和福利的标准均相同;所有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县最低工资线的标准,鼓励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制订专任教师的工资发放标准,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各幼儿园必须为所有教职工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为促进创评达标,县政府为各幼儿园专门安排扶持资金大力支持,对公办园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负担部分所需要经费,差额部分由财政兜底保障;对民办园缴纳“五险一金”单位负担部分所需要经费,由县财政以资金扶持的方式予以全额核拨。

4.幼儿园专任教师通过申报和聘任职称,一是可以提升能力水平,二是可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为此,我县鼓励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积极参与职称申报,与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职称申报同步,确保公平参与。

五、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1.为全面实现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要求,进一步健全了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为我县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对幼儿园达标创评给予的资金扶持力度特别大,县财政对教职工从工资、社保保障、职称晋升等方面结合县域实际予以了大力度倾斜支持,使得我县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大幅提升,学前教育办学质量得到跨越式提高。

六、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永修县教育体育局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792-3223274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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