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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政策
(一)设定依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规〔2020〕5号)。
(二)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领金标准:发放标准为1566元/月。另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免费享受代缴职工医疗。
(四)申请材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4、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本人银行账号。
(五)办事流程:申请人提交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次月发放失业金及代缴职工医疗,审核不通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底统一发放失业金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并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医疗。
(六)办理机构:永修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七)办理地址:永修县政府西辅楼3楼30号窗口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8:00(夏季)
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30(冬季)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宇成0792-3223587
(十)收费标准: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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