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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 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24〕8号)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工作要求,结合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将抽选3家行政事业单位对其202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必要时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以后年度及相关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工作安排和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将抽取3家国有企业及县储备粮油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属5家公司对其2023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必要时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以后年度及相关单位。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另外,国有企业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
针对2021-2023年涉粮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检查流程控制。检查组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要切实加大对编制多套财务报表、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各检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处罚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各被检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提供检查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数据,并为检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严守廉政纪律。检查组要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要求,加强对检查人员包括聘用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检查组成员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规范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要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
附件:1、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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