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文件 文件编号:永府办字〔2025〕2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7-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541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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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修县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定向培养

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省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办函〔2024〕16号)、《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赣教师字〔2023〕12号)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均衡配置”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

二、安置范围

1.永修县生源的2025届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6人。

2.永修县生源的2025届九江职业大学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60人(其中小学教师50人、幼儿园教师10人)。

三、安置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必须如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四、安置程序

1.资格审查

2025年7月下旬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县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对我县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进行就业安置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查验拟安置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就业安置全过程,凡发现与就业安置政策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就业安置资格,不予安置。

2.就业成绩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考试。考试采取考生现场说课和评委现场评分的方式。考试成绩作为选岗的主要依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选岗资格(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或者为其所在面试组的平均分)。

资格审查结束后,组织工作人员核算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在九江职业大学五年学习期间各科成绩总分,并分专业排序作为选岗的依据。

3.择优选岗

公费师范毕业生选岗时,由安置对象按照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1),分专业依序自主选择具体就业安置岗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统筹安排农村学校的就业岗位。确保每一名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选岗时,根据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2)和安置对象学业成绩排序情况,分专业由安置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具体的任教学校。岗位设置表中具体任教学校的设置将在完成分流选调工作后,再根据农村小学及幼儿园的实际缺额和工作需要来设置,于正式选岗前公布。

4.录用上岗

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人员名单经县政府研究批复后报上级备案。安置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从2025年9月1日起在其所选择的岗位正式上岗;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人员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录入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

就业安置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定向师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就业安置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1.永修县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

2.永修县2025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

附件1

永修县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

岗位设置表

学   校

具体学科岗位及名额(单位:人)

合计

数学

英语

生物

历史

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共计

6

1

1

1

1

1

1

县一中

2

1

1

县二中

2

1

1

县中专

2

1

1


附件2

永修县2025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

岗位设置表

学校

具体学科岗位及名额(单位:人)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现代教

育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学前

教育

共计

60

12

12

10

4

4

4

4

10

农村

小学

50

12

12

10

4

4

4

4

农村

幼儿园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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