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调整方案
一、文件速览
2025 年 5 月 7 日,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调整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发至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请认真贯彻落实。此件主动公开。
本次调整方案是对《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调整补充和优化完善,属于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街道办事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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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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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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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机关 |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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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日期 |
2025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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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属性 |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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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 |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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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读懂:原来全县按地质灾害“容易不容易发生”分成高、中、低、非四类区;其中一块“低易发区”正好压在工业园区及周边,影响了园区土地利用,也让项目审批、建设进度慢了下来。这次就是把这块地的等级重新核实、调整清楚——让园区能放开手脚搞建设,同时该防的照样防住。 | |
二、为什么要调整
这次调整,源于原规划划定的分区与实地地质条件之间出现了偏差。下面从原分区情况、问题出在哪里、调整要达到什么目的三方面说明。
(一)原规划的分区情况
原《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按崩滑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将全县划分为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非易发 4 类评价区,共 18 个分区,全县总面积 1947.92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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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发程度分区 |
分区个数 |
面积(km²) |
占全县面积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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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滑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
3个 |
209.87 |
10.77% |
|
崩滑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
7个 |
355.76 |
18.27% |
|
崩滑流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
6个 |
377.43 |
19.37% |
|
崩滑流地质灾害非易发区(D) |
2个 |
1004.86 |
51.59% |
(二)问题出在哪里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中,“低易发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的规划和土地利用,造成了园区及周边区域项目审批、建设进度放缓。
(三)调整的目的
为加快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利用、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有必要对永修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内容进行调整,加强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服务于社会。本次调整方案将作为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具体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次调整共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分区的两处改动,并带来面积与分区编号的连锁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两个分区的调整
- 低易发区 1 个:原 C2 低易发区面积 93.29 km²,调整为 C2+C4,其中新 C2 低易发区面积 72.90 km²,新 C4 低易发区面积 7.02 km²。
- 非易发区 1 个:原 D1 非易发区面积 989.26 km²,调整后面积为 1002.63 km²。
(二)面积变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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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类型 |
调整前(km²) |
调整后(km²) |
变化 |
|
低易发区(C) |
377.43 |
364.06 |
调减13.37 |
|
非易发区(D) |
1004.86 |
1018.23 |
调增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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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易发区(A) |
209.87 |
209.87 |
无变化 |
|
中易发区(B) |
355.76 |
355.76 |
无变化 |
|
全县合计 |
1947.92 |
1947.92 |
无变化 |
|
风险等级只降不升。13.37 平方公里由“低易发”调整为“非易发”;高易发区、中易发区范围本次没有变化,全县总面积保持不变。 | |||
(三)分区编号顺延
随着面积调整,易发分区编号也作了相应调整:原 C4、C5、C6 依次顺延为 C5、C6、C7。调整后,永修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低易发区由 6 个变为 7 个。
四、调整的依据与可行性
分区调整不是随意改动,而是建立在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规范的评价方法之上。下面逐项说明依据与可行性。
(一)资料基础与工作过程
原永修县地质灾害“十四五”规划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依据的基础资料,为永修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1∶50000)成果。本次针对拟调整区,按照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对拟调整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对拟调整区地形进行了实地测绘,获取了更为精准的地形地貌数据;并依据永修县工业园区最新调查结果、园区经济发展建设现状、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区域地理条件、基础设施布局、行政区划等,在广泛征求地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调整,分区精度高于原有的基础资料。
拟调整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位于永修县艾城镇工业园区一带,处于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低易发区。
(二)评价原则与方法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是指在一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条件下,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的难易程度。区划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采用定性结合定量、主导因素、相似性与差异性、类比等原则综合评价。
技术上采用地质灾害易发性综合指数法:将评价区分成若干评价单元,对每个评价单元各评价因子分别分级赋特征值、赋权重,从而获得各项评价因子的指标值。易发性指数越大,表示该单元地质灾害易发性越高。评价中采用 ArcGIS 软件,运用栅格数据处理方法对全县各评价因子图层进行网格剖分,取 25m×25m 为分析评价单元格。
(三)评价因子与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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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因子 |
权重 |
|
1 |
地形坡度 |
0.20 |
|
2 |
斜坡结构 |
0.10 |
|
3 |
工程地质岩组 |
0.25 |
|
4 |
土层厚度 |
0.10 |
|
5 |
地貌单元 |
0.15 |
|
6 |
已发灾点密度 |
0.20 |
(四)等级判定标准
根据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性指数值 Z 划分易发单元,其中平原区、大面积水体直接视为非易发单元。
|
易发等级 |
判定区间 |
|
崩滑流高易发单元 |
Z ≥ 3 |
|
崩滑流中易发单元 |
2.25 ≤ Z<3 |
|
崩滑流低易发单元 |
1.5 ≤ Z<2.25 |
|
崩滑流非易发单元 |
Z<1.5 |
(五)质量检查结果
在区划归并过程中,对应易发分区等级的易发单元数量均超过分区内总单元数的 70%,否则就低一级划分,或根据专家评议结合历史区划综合确定。各分区易发单元数量占各分区总数比均满足评价要求,例如 C2 分区为 85.17%、C3 分区为 83.27%、D1 分区为 91.64%。
五、拟调整区现场核查结论
为验证调整方案是否站得住脚,技术人员对拟调整区域开展了现场核查,三个方面的核查结论如下。
(一)自然斜坡稳定性
目前拟调整分区内的场地大部分已整平,未整平区域在近期的规划建设中也会整平;分区北侧、东侧与冲积沟谷相接,地势较平缓,拟调整区域内不存在对场地产生威胁的自然斜坡,自然斜坡植被较发育,以松树、灌木为主。本次野外实地调查在拟调整区内并未发现崩塌、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二)已有人工切坡(填方边坡)稳定性与危险性
由于拟调整区内人类工程活动较为强烈,主要为道路交通建设和建筑工程建设,导致调整区内及其附近已有的挖填方边坡比较多。本次主要针对直接或间接可能对拟调整区内园区造成威胁的 6 段人工切坡和 2 段填方边坡,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稳定性和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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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编号 |
类型 |
长度(m) |
综合得分 |
稳定性与危险性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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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1 |
人工切坡(土质坡) |
180 |
14.5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QP2 |
人工切坡(土质坡) |
300 |
14.5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QP3 |
人工切坡(土质坡) |
41 |
14.5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QP4 |
人工切坡(土质坡) |
140 |
14.5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QP5 |
人工切坡(土质坡) |
160 |
14.5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QP6 |
人工切坡(岩土混合坡) |
75 |
13.7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TFBP1 |
填方边坡(土质坡) |
1680 |
12.0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
TFBP2 |
填方边坡(土质坡) |
770 |
12.0 |
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
按照人工切坡稳定性量化评价标准,D>23.4 为稳定性差,16.7≤D<23.4 为稳定性中等(较差),D<16.7 为稳定性好。上述 8 段边坡综合得分均低于 16.7,稳定性好、危险性小。
(三)地面塌陷易发性
- 岩溶地面塌陷:拟调整区域出露地层有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第四系中更新统残坡积层、第三系始新统至古新统庙岭组红色碎屑岩、震旦系变质岩、中元古界变质岩。其中砂岩砾岩主要为硅质,一般为钙质孔隙式胶结,局部地段沿风化面及裂隙面发育扁豆状、溶柱状小溶孔,孔径一般为 5~10cm,且连通性差,岩溶发育程度较弱,诱发岩溶地面塌陷的可能性较小。
- 采空地面塌陷:拟调整区域大面积出露红色碎屑岩、变质岩,一般碎屑岩零星呈椭球状分布,未发现煤系地层;根据调查访问,调整区内也没有地下采矿采空区,不具备产生采空地面塌陷的条件,采空地面塌陷易发程度为不易发。
- 地面塌陷危险性:综上,拟调整区为岩溶地面塌陷不易发区、采空地面塌陷不易发区,建设项目遭受岩溶地面塌陷和采空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六、调整结论
-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主要内容为地质灾害易发分区的调整:调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1 个,原 C2 低易发区面积 93.29 km²,调整为 C2+C4,其中 C2 低易发区面积 72.90 km²、C4 低易发区面积 7.02 km²;调整后,永修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低易发区总面积由 377.43 km² 调减为 364.06 km²,易发分区编号相应由 C4、C5、C6 调整为 C5、C6、C7。拟调整地质灾害非易发区 1 个,原 D1 非易发区面积 989.26 km²,调整后面积为 1002.63 km²;调整后非易发区总面积由 1004.86 km² 调增为 1018.23 km²。
- 调整后的地质灾害易发分区,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满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 本次调整方案是对《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调整补充及优化完善,是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街道办事处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依据。涉及园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调整方案》做好衔接。
七、群众关心的几个问题
问:调整了分区,是不是地质灾害防治就放松了?
答:不是。本次调整的是“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这一技术性分区成果,并不是放松防治要求。高易发区、中易发区的管控要求本次没有任何变化;新调整为非易发区的区域,同样是在实地调查、实地测绘和逐项量化评价之后,才认定危害小、危险性小,该防的依然防住。
问:为什么非调不可?
答:因为“低易发区”的划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的规划和土地利用,造成园区及周边区域项目审批、建设进度放缓。为了加快园区及周边区域的开发利用、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法依规对分区作出了调整。
问:调整后数据到底变了多少?
答:低易发区总面积由 377.43 km² 调减为 364.06 km²,减少 13.37 km²;非易发区总面积由 1004.86 km² 调增为 1018.23 km²,增加 13.37 km²。高易发区 209.87 km²、中易发区 355.76 km² 没有变化,全县总面积 1947.92 km² 也没有变化。
问:怎么保证调整是科学的?
答:本次调整建立在实地调查、实地测绘的基础上,取得了比原基础资料更精准的地形地貌数据;采用地形坡度、斜坡结构、工程地质岩组、土层厚度、地貌单元、已发灾点密度 6 项因子,按 25m×25m 网格逐格计算易发性指数,并经过分区质量检查(各分区落在对应等级的单元数占比均超过 70%)。同时,还专门对园区内 6 段人工切坡、2 段填方边坡逐段评估稳定性,对岩溶、采空地面塌陷易发性逐一分析。
问:这份方案和原来的规划是什么关系?
答:它是对《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调整补充和优化完善,属于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涉及园区开发、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调整方案》做好衔接。
八、主要数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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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据 |
数值 |
|
全县总面积 |
1947.92 km²(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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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易发区总面积 |
377.43 km² → 364.06 km²(调减13.37) |
|
非易发区总面积 |
1004.86 km² → 1018.23 km²(调增13.37) |
|
低易发分区个数 |
6个→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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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元网格 |
25m × 2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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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因子及权重 |
地形坡度0.20/斜坡结构0.10/工程地质岩组0.25/土层厚度0.10/地貌单元0.15/已发灾点密度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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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质量检查合格线 |
各分区落在对应等级的单元数占比均超过70% |
说明:本解读依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调整方案〉的通知》(2025 年 5 月 7 日印发,此件主动公开)原文梳理制作,仅作政策解读参考,具体以文件原文为准。
解读机关:永修县自然资源局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792-322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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