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农转用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6-2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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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修县2025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赣土批字(02)〔2025〕12号〕

发布日期:2025-06-2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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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你县《关于永修县2025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永自然资文〔2025〕66号)业经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修县马口镇屋场村,三角乡,永丰垦殖场付垄大队、南山大队、下泥大队的农村集体农用地9.4531公顷(其中耕地4.77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24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9.4772公顷。

二、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4.7736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你县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六、你县要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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