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补偿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1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7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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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2019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程序、补偿安置及社保落实情况说明表

发布日期:2020-11-2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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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2019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程序、补偿安置及社保落实情况说明表
永修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万元、公顷、万元/公顷、个、人   
基本  情况 永修县2019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涉及征收马口镇马口村、东波村、屋场村、先锋村;永丰垦殖场南山大队、南山村;三角乡建华村;吴城镇同兴村;滩溪镇东山村集体土地30.8113公顷,其中:水田7.9599公顷、水浇地0.5603公顷,旱地3.0921公顷、园地0.2825公顷、林地9.8035公顷、其他农用地1.7045公顷、建设用地3.1420公顷、未利用地4.2665公顷。使用恒丰黄金山农贸公司、云山农贸公司、云山果林公司、滩溪镇国有土地7.5127公顷,其中:水田0.0746公顷、旱地1.0967公顷、园地0.0089公顷、林地5.02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775公顷,未利用地1.2253公顷。
征收和使用  土地  程序  情况  说明 征收和使用土地批前告知情况 2019年11月4日永修县人民政府发布拟征地告知书,由永修县自然资源局将拟征收和使用土地位置、面积、用途、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征地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工作时限等情况通过张贴等方式告知了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和被使用土地单位、职工。
现状调查和结果确认 永修县自然资源局会同马口镇马口村、东波村、屋场村、先锋村;永丰垦殖场南山大队、南山村;三角乡建华村;吴城镇同兴村;滩溪镇东山村和恒丰黄金山农贸公司、云山农贸公司、云山果林公司、滩溪镇国有及地上附着物、青苗产权人于2019年11月15日对拟被征收和使用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作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已由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被使用地单位、职工进行了确认。拟征地范围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
听证情况 2019年11月20日永修县自然资源局把《听证告知书》直接送达到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使用土地单位,并要求受送达人在《听证送达回证》上签字。被征收和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职工提出听证申请,永修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25日向被征收和使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下发了《听证通知书》,并于2019年12月2日组织了听证会。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被使用地单位、职工提出关于征地补偿价格和失地农民安置问题的要求,我县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妥善解决。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被使用地单位、职工代表对政府提出的解决措施无意见。
征收和使用   土地  补偿  安置  说明 补偿标准执行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
涉及征地区域补偿标准(区片综合地价) 永丰垦殖场、三角乡建华村、云山企业集团55.5万元/公顷,马口镇54.585万元/公顷,恒丰企业集团53.676万元/公顷、吴城镇、滩溪镇52.785万元/公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说明 实际具体补偿情况 权属 地类 面积 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合计费用
集体土地 永丰垦殖场南山大队、南山村、三角乡建华村 水田 0.4388  55.5000 
24.3534 
旱地 0.8969  37.1850 
33.3512 
林地 0.9335  19.4250 
18.1332 
其他农用地 0.2640  19.4250 
5.1282 
未利用地 0.9178  11.1000 
10.1876 
小计 3.4510 

91.1536 
马口镇马口村、东波村、屋场村、先锋村 水田 7.5211  54.5850 
410.5392 
水浇地 0.5603  54.5850 
30.5840 
旱地 2.1952  36.5720 
80.2829 
林地 8.7197  19.1048 
166.5881 
其他农用地 1.4405  19.1048 
27.5205 
建设用地 3.1418  36.5720 
114.9019 
未利用地 2.9089  10.9170 
31.7565 
小计 26.4875 

862.1730 
吴城镇同兴村;滩溪镇东山村 园地 0.2825  52.7850 
14.9118 
林地 0.1503  18.4748 
2.7768 
建设用地 0.0002  35.3660 
0.0071 
未利用地 0.4398  10.5570 
4.6430 
小计 0.8728 

22.3386 
合计 30.8113  31.6658 
975.6652 
国有土地 云山果林公司、云山农贸公司 水田 0.0746  55.5000 
4.1403 
旱地 1.0967  37.1850 
40.7808 
林地 4.1136  19.4250 
79.9067 
其他农用地 0.0775  19.4250 
1.5054 
小计 5.3624 

126.3332 
恒丰黄金山农贸公司 林地 0.9161  18.7866 
17.2104 
未利用地 1.2253  10.7352 
13.1538 
小计 2.1414 

30.3642 
滩溪镇(国有) 园地 0.0089  52.7850 
0.4698 
小计 0.0089 

0.4698 
合计 7.5127  20.9202 
157.1672 
总计 38.3240  29.5593 
1132.8325 
安置情况 安置农业人口数

安置方式
其中劳动力人数
84人(社保安置36人) 62人 货币、社保

依据文件 预存费用标准 预存费用总额 已落实资金
社保  落实  情况  说明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12号 9万元/公顷 344.9160万元 344.9160万元

备注 使用国有土地涉及安置农工人口24人,其中劳动力18人,社保安置10人
结论 该批次征地程序的合法、真实,告知、确认、听证的原始材料存于永修县自然资源局。征收和使用土地补偿标准合法,安置途径切实可行。
审核人:徐枫                 填表人:刘天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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