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征收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3-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2070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吴罗线大湖池至昌九大道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0 16:16
字号: 〖大 小〗


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永修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永修县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吴罗线大湖池至昌九大道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40061H50H140062H50H141060H50H141061H50H1420605幅图。

(二)涉及三角乡农民集体,白沙村仓下组、白沙村沙墩组农民集体,建华村农民集体,鄱湖村圩角组、圩角一组、宋圩组、永善组农民集体,树下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六组农民集体,五星村农民集体,永丰村农民集体,永丰村范家组、井里王组、骆滩胡家组、闵家组、西湾袁组、郑家组农民集体,周坊村农民集体。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征收集体土地61.4922亩,另使用国有土地面积约92.2781(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用于永修县乡村振兴项目二期吴罗线大湖池至昌九大道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4322日至2024420,永修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永修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4320日至202443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公告同时永修县政务网站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永修县自然资源局;三角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涂埠镇发达路;永修县三角乡三角中学南侧。

联系电话:淦述剑 0792-3229830 袁和好  07923224258



永修县人民政府

2024319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
- 县区网站 -
- 部门网站 -
- 乡镇之窗 -
- 其他网站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主 办: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2022007475号-1     
公安备案号:36042502000101号
     联系电话:0792-3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