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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江新区永修组团2022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县政府2023年02月07日发文)
赣江新区永修组团2022年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年11月07日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赣土批字〔2022〕319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殡葬用地。
三、征地土地位置
土地坐落:永修县马口镇爱华村、立华村。 具体征收范围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四、征地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永修县马口镇爱华村、立华村。
五、征地面积
本次拟征收永丰垦殖场长兴大队集体土地20.8586公顷,其中:农用地20.8586公顷(不含耕地)。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安置政策
采取货币和社保的方式执行。以赣府字〔2020〕9号文件和永府办〔2015〕125号的文件规定为标准。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27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十、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永修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特此公告。
永修县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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