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征收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8-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691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永修县2024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88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永修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九自然资文〔2024〕2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修县中心苗圃、桑海企业集团南山分场、云山农贸公司国有农用地10.1181公顷(其中耕地0.7655公顷)和未利用地0.036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0.1547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城镇村道路、防护绿地、交通场站、城镇住宅项目建设。
二、你市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0.7655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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