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征收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12-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66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唐江西永修下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598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唐江西永修下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九自然资文〔2024〕3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永修县江西云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农用地1.13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4413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5794公顷,当地人民政府以出让方式提供,作为大唐江西永修下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三、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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