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征收土地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1-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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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云山经开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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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永修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永修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云山经开区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70029、H50G0690292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涉及江西云山集团农贸公司茅栗岗村茅栗岗组、相公山组、新队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等详见征地红线图(见附件)(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305(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和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用于交通场站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 1 15 日至20252 25 日,永修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永修县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 1 10 日至20251 24 日。

预公告同时永修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永修县自然资源局、云山企业集团

联系地点:发达路88号、云山南路

联系人员:刘顺雨、廖章仪

联系电话:0792-3223581,0792-3020014

永修县人民政府

202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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