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征收土地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10-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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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永修县段)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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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永修县段),于202383日经国务院批准,于202383日取得用地批复,同时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永修县段)项目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于2023918日经省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和文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赣土批函〔20238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函〔2023449

二、征地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铁路用地项目建设

三、征地范围

(一)被征地权属单位:三角乡爱群村、淦坊村、里港村、联丰村、联群村、树下村、五星村、永丰村,九合乡门楼村、新华村、河头村、红光村。另外使用恒丰民主农贸公司、红旗农贸公司、恒丰企业集团总部等国有土地。

(二)征地面积:本次拟征收三角乡爱群村、淦坊村、里港村、联丰村、联群村、树下村、五星村、永丰村,九合乡门楼村、新华村、河头村、红光村集体土地面积22.0078 公顷,规划用途为铁路用地,其中:农用地 21.0574 公顷(耕地 17.7244 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 0.5498 公顷、未利用地 0.4006 公顷。另使用国有土地9.3531公顷,其中:农用地8.4405公顷(耕地2.7696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 0.0195公顷、未利用地 0.8931公顷。以上共计用地31.3609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补偿金额以协议为准。

青苗、附着物补偿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置政策

采取货币和社保的方式执行。以赣府字〔20209号文件、赣府厅发〔201412号和赣府厅字〔202256号的文件规定为标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109日至20231029

七、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八、补偿标准争议处理

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永修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报省人民政府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县支铁办

恒丰企业集团

九合乡人民政府

三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员:戴 睿(联系电话:13870233992)

徐亨进(联系电话:18296272896)

徐新民(联系电话:13979291018)

袁和好(联系电话:13755200121)


                                      20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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