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6-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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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规则

发布日期:2025-06-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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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永修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规则

现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共94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为确保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特制订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规则

一、房源概况

本次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

1)老城河街小区10#楼一单元201-901共计8套已装修两室一厅电梯房。

2)老城河街小区12#楼一单元201、202、203、301(4套)和三单元203-603(5套)共计9套已装修两室一厅楼梯房。

3)新城万宝路小区2#楼202、302、406、804、903、1201(6套);5#楼203、303、404、503、801、803、1105、1201、1301、1602、1603、1704、1705(13套);6#楼304-306、404-406、504-506、604-606、904、905、1004-1006、1104-1106、1204、1205、1302、1402-1406、1502-1506、1602-1606(44套)共计62套已装修单间电梯房。

4)新城万宝路小区7#楼701、1002、1003、1103、1202、1203、1303、1403、1410、1502、1503、1603、1703、1803、1903共计15套已装修一室一厅电梯房。

二、房源户型、面积

本次摇号房源有预估面积为35㎡的小面积房源,和预估面积为50㎡的大面积房源。其中老城河街小区所有房源均为两室一厅大面积房源;新城万宝路小区2#楼、5#楼、6#楼为单间小面积房源;7#楼为一室一厅大面积房源。具体房源面积以摇号过程中房源图标注的面积为准。

三、摇号对象

参加此次摇号活动的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31日通过公租房申请一件事线上平台递交申请,经属地政府及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并公示后取得轮候资格的家庭96其中老城区5户,新城区91户。

四、摇号规则

1)老城区申请家庭中符合优先楼层安置条件(家庭中含身体残疾影响上楼/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人士/70岁以上人员)的家庭1户摇号房源为老城河街小区10#楼二单元201-401室(即安排电梯房)。

2)老城区剩余4户不符合或放弃优先楼层安置条件的申请家庭摇号房源为老城河街小区10#楼二单元201-401室剩余房源和老城河街小区12#楼三单元203、303室。

3)新城区申请小面积房源家庭共63户,其中廉租房5户,公租房58户。廉租房家庭摇号房源为新城万宝路小区6#楼1302-1702室,公租房家庭摇号房源为新城万宝路小区2#楼、5#楼和6#楼剩余房源。

4)新城区申请大面积房源家庭共28户,因新城区房源不足,分配房源为此次老城河街小区10#楼剩余房源和新城万宝路小区7#楼房源。

五、摇号方式

本次摇号共分为5个阶段。

第一阶段进行老城区1户优先楼层安置家庭的摇号工作;

第二阶段进行老城区4户非优先楼层安置家庭的摇号工作;

第三阶段进行新城区5户小面积廉租房申请家庭的摇号工作;

第四阶段进行新城区58户小面积廉租房申请家庭的摇号工作;

第五阶段进行新城区28户大面积房源申请家庭的摇号工作。

六、中签后相关事项

1)中签后,中签家庭当场领取摇号中签通知书中签家庭中签通知书,在通知书标注的交房期内,到相应小区物业处办理交房。超期未办理交房,且未在交房期内(周末除外)内主动向永修县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92-3222036)提前报备的,视作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权利,按放弃处理。

2在交房时中签家庭要缴纳公共租赁住房已装修房屋入住押金及水电押金。其中已装修房屋公租房入住押金大面积房源交5000元,小面积房源3000元;水电押金一律交500元,廉租房入住押金大面积房源交2000元,小面积房源1200元,水电押金一律交300,押金由物业代收。

3)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如下:

1.老城河街小区已装修电梯房6.00元/m2·月;已装修楼梯房5.00元/m2·月,廉租房2.00元/m2·月。

2.新城万宝路小区已装修电梯房7.00元/m2·月,廉租房2.00元/m2·月。

计算租金时,房源面积以房源图标注的面积为准物业费以小区物业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保障中心将取消承租人保障资格并收回住房:

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3、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所承租住房的;

4、改变所承租住房用途的;

5、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住房的;

6、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2)参加本摇号选房中签后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权利的家庭,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室内配套设施、设备保修期为半年,即中签后可交房的首日起半年内非人为损坏予以保修,超过半年由各承租家庭自行承担。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预埋管件等房屋自身结构问题非人为损坏的除外。

此次《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抽签规则》仅次公共租赁住房摇号抽签工作使用,其他未尽事宜由永修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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