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医疗救助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12-2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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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1年10-12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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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垦殖场、企业集团医保所:

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府办字〔2016〕70号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患大病者的生活和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的常见病、慢性病得到及时医治,经研究决定下拨乡(镇垦殖场、企业集团医疗救助517234330其中城乡医疗救助14人31800元;低收入户医疗救助12人153430元,集中供养特困户基本医疗救助491人491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经村(居)委会评议,乡(镇垦殖场、企业集团审查,县医疗保障局审核了的因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生存受到影响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患者的医后救助,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每人100元基本医疗救助

二、发放办法乡(镇垦殖场、企业集团接此通知后,对医后救助对象的救助项目、救助标准和审批结果返回到村(居)委会,并在村醒目的地方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医疗救助款通过社会化公开形式发放,医保所不得发现金,对于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款由敬老院设立专门会计科目,统一掌握使用

三、纪律要求:严格财务纪律,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冒名顶替,不得抵扣欠款。要完善财务手续,医疗救助款凭转支票和盖有金融部门公章的清单做,要经得起各级的查。

永修县202110-12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款一览表

单 位

城乡医疗救助

集中特困基本救助

低收入户救助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涂埠镇



6

600

1

15000


吴城镇

2

350

17

1700

1

11140


白槎镇

1

1650

61

6100




马口镇

2

4020

31

3100




虬津镇

3

1820

62

6200




三溪桥镇



32

3200




滩溪镇

1

860

31

3100

4

46640


梅棠镇

2

2500

81

8100

1

11040


燕坊镇





1

15000


永丰场



4

400




八角岭场



5

500




恒丰场



3

300




云山场

1

18680

13

1300




九合乡

1

440

31

3100

2

30000


江上乡



20

2000




立新乡



22

2200




三角乡

1

1480

72

7200

2

24610


14

31800

491

49100

12

153430

总计:517人次
234330元


                       永修县医疗保障局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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