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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关于印发永修县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永修县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
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冠病毒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落实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要求,特制订此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要求,全力完成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衔接,保障疫苗接种工作平稳有序安全进行,顺利完成各类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统筹最优资源,全力做好保障;规范处置流程,实施科学救治。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有关规定,整合调配全县优质医疗资源,组织协调县级医疗力量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急危重症抢救指导,收集掌握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信息等。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永修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林生 县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肖萍萍 县卫健委副主任
成 员:戴 军 县人民医院书记
章友财 县中医院院长
吴有慧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吴耀华 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药政负责人
李雪飞 县卫健委基卫股负责人
张越群 县卫健委疾控妇幼股负责人
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研究制订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有关规定,整合调配全县优质医疗资源,组织协调县级医疗力量开展疑难病例会诊和急危重症抢救指导,收集掌握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信息等。
(二)成立永修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家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戴 军 县人民医院书记
副组长:章友财 县中医院书记
成 员:叶 东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副院长
曾长林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副院长
戴书峰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神经内科主任
金 磊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医务科长
吴丽凤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管护师 院感科主任
淦芳华 永修县人民医院|副主任护师 护理部主任
刘志荣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急诊科、ICU主任
罗 晗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感染科主任
王宝林 永修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呼吸科主任
胡小华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心血管内分泌科主任
杜美华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影像科主任
李年德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管技师 检验科主任
周 园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心血管专业组组长
闵光明 永修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儿科医生
刘庆紫 永修县中医院中医骨伤科副主任医师 骨伤科
王 伟 永修县中医院主治中医师 针灸康复科
熊育火 永修县中医院副主任中医师 中医门诊
刘金浪 永修县中医院中医骨伤主治医师 骨伤科
杨绩彬 永修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内科主治医师
徐珊珊 永修县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外科主治医师
戴 丹 永修县中医院妇科主治中医师 妇产科
余 婷 永修县中医院妇科主治中医师 妇产科
钟喻霞 永修县中医院儿科主治中医师
工作职责:保证通讯畅通,承担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难病例会诊和急危重症抢救指导;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和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现况,研究制订应对举措;收集掌握全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救治信息,提出风险警示;县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范接种点设置和管理
毎个接种点要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工作区、留观区和异常反应救治区,各乡镇接种点要确保“一个接种点一个医疗救治队伍”,确保既具备接种条件,又满足救治需要,以医共体为依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对口负责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对于接种点发生严重疑 似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处置的,要指定120救护车快速转运。对口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多学科诊疗,全力实施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
所有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救治保障工作的医务人员要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组建有经验的急诊、神经、心脑血管、重症、护理等专业技术骨干师资队伍,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准确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对接种现场出现的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反应等常见严重疑似异常反应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对接种疫苗后出现的迟发疑似异常反应能及时判断,有效救治。
六、开展医疗救治
(一)规范接种工作流程。相关医护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信息登记、“三査七对一验证"、 接种后留观等程序,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医护人员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于接种者在接种现场出现的过敏性休克,不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尊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人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疲,血小板减少性紫疲,局部 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疑似异常反应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维持接种者生命体征稳定。在此基础上,要尽快将病人送至抢救室进一步抢救,不具备进一步救治条件的乡镇接种点要安排120救护车尽快将患者转至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医疗机构急诊和普通门诊接诊有急牲过敏反应、神经系统症状和心脑血管等临床表现的患者时,要注意询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史,如一周内曾有接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诊治。病情较重的要直接用救护车转至救治能力强的三级医院进一步诊治;要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切实维护好患者生命安全。
(三)加强信息报告。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掌握接种人员异常反应情况,认真做好信息登记,按照医疗救治工作日报告要求,每日向县卫健委报告医疗救治有关信息,对于出现的严重疑似异常反应须报告病例个案信息,确保医疗敕治工作信息始终畅通,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始终平稳有序。
附表: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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