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监管执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05-1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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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2-05-1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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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高效开展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党中央、国务院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严格要求,并亲自审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防范风险挑战的使命担当。

相关监管部门、属地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作出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集中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工作抓落实的认识,推动企业提高开展各项工作的能动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极端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危险化学品监管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推动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主体责任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学懂、看实、查准、说透、妥处”十字方针,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成效显著。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对存在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同时树立正面典型,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八问”假设工作法与企业安全文化融合,落地生根。县危险化学品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定期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任务清单落地见效。

三、狠抓重点突破,解决顽固难题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把重点治理内容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将其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坚持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合力攻坚,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安全发展理念不明晰、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针对今年重点推进的化工产业项目转移设计诊断、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自动化改造提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实行月度调度通报,适时督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攻坚,着力解决突出矛盾,确保集中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追踪问责,做到“专人负责、到点验收”,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强调“三管三必须”,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围绕两办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的任务落实情况,吸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针对本地的突出问题和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等“四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确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部门协作,高效完成落实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协作配合和联动效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建立危化品集中治理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联共通共享;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及时研究解决集中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综合运用“集中执法检查”、“执法+服务”等手段,发挥联合监管优势,深入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园区管委会要将有关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末月1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康建壮

联系电话:18770071146

邮箱:yongxiuanjian@163.com


附件:

                   永修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

专题

专项

序号

任务清单

责任清单

完成

时间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1

一、对我县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人员及分工进行调整,加强对本行业危险物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

县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

二、定期召开危险物品专委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县专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

县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长期坚持

三、充分运用省、市、县危险化学品专家库,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县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长期坚持

2

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等文件,定期调度督查各部门是否按时间节点完成省两办《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严格督导考核《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

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邮政局、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3

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县安委会、县委办、县政府办

2022年5月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4

一、研究出台具体措施,明确星火工业园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执法责任。

县安委会、县委组织部

2022年5月

二、星火工业园要配齐配强化工专业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县安委会、县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专项整治)

一、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

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长期坚持

二、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1)全面排查。开展摸底调查,确定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和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的企业名单。

县应急局

2021年12月

(2)专项整治

①转移项目安全设计诊断

〈1〉督促化工企业开展自查,备齐相关材料。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配合省应急厅对纳入清单的化工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县应急局

2022年6月

〈3〉县应急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县安委会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县安委办、县应急局

2022年7月

〈4〉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县应急局

2022年8月

〈5〉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对清单以外的化工企业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县应急局

2022年9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专项整治)

(2)专项整治

②化工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配合市应急局组织专家对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县应急局

2022年9月

(3)配合省应急厅抽查,市应急局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检查,县区应急局全覆盖检查。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6(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一、硝化、氟化、有机硅企业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

(1)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对照“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形成自评报告。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配合省应急厅对企业进行核查。

县应急局

2022年5月

(3)执法验收。

县应急局

2022年6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6(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二、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

(1)督促企业完成自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企业形成“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3)督导核查

①配合省应急厅对苯乙烯企业进行督导核查。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②配合省应急厅对丁二烯企业进行督导核查。

县应急局

2022年9月

③配合省应急对重氮化企业进行督导核查。

县应急局

2022年11月

三、全面落实《九江市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督促化工企业开展自动化提升,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县应急局

2022年11月

四、推进全省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配合省应急厅适时组织抽查核查。组织企业对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评估,定期对安全风险评估整治情况进行调度、汇总并上报。建立辖区内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基本信息台账,将其列为年度执法检查重点对象,开展对标对表检查。督促企业开展一次常规性全面排查。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7(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一、进行摸底排查,形成老旧装置基本台账。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二、督促有关企业完成自查评估,形成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台账。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三、配合省应急厅开展深度评估,督促有关企业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

县应急局

2022年6月

四、分类整治

(1)督促有关企业按照“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完成淘汰退出。

县应急局

2022年9月

(2)督促有关企业按照“一装置一策”整改方案,完成改造提升。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五、配合省应急厅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分类整治,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配合

2022年11月

8(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和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一、配合省应急厅复核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等级。按照下达的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任务书和问题清单,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控要求。

县安委办、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4月

二、开展化工园区“十有”提升

(1)化工园区完善“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县安委办、县政府办

2022年5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9(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和风险防控专项整治)

二、开展化工园区“十有”提升

(2)化工园区制定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明确“四至”范围,划定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化工园区制定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等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实施。

县安委办、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

三、实施化工园区“两禁”整治

(1)化工园区制定完善并落实“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严格化工项目准入管理。

县商务局、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4月

(2)对园区内有居民居住、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园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防控措施并限期实施。

县安委办、县政府办、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6月

四、配合应急管理部,选择信息化基础较好、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化工企业,积极申报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县安委办、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

五、配合应急管理部对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县安委办、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

六、督促指导化工园区完成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人员配备。

县安委办

2022年12月

七、配合省应急厅对化工园区再次进行复核,力争年底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

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0(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一、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和交叉穿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照本企业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攻坚隐患清单,形成没有整治到位的以及新产生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规范建立相应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制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4月

(2)督促企业规范建立管道外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外部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县安委办

2022年10月

(3)抽查督导验证。

①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本地区所属企业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

县安委办、县发改委

2022年4月

②开展隐患整治“回头看”,配合省安委办开展抽查督导验证工作。

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022年11月

二、加强高风险区域安全管控工作

(1)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识别更新并规范建立台账,逐一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和应急预案。

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资委、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8月

(2)指导各有关部门与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强化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监管执法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8月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0(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三、切实提高油气长输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1)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全面梳理隐患,形成管道本体隐患台账。

县市监局、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4月

(2)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对问题隐患集中管道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更新改造。配合省级有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进行督办。

县市监局、县发改、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0月

(3)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强化管道阴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制度,确保管道本体质量安全。

县市监局会同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2年10月

11

一、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

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企业储罐等重大风险。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市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长期坚持

12

落实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

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3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根据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成立由安全生产、消防管理专家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两次重大危险源联合检查,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动线上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线下现场监管集成。

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2022年11月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4(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一、推广试点经验做法。

(1)配合省应急厅组织相关企业和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推进会。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按照省应急厅的指导制定分批次推进计划,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和现场推进会。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二、加强部署统筹推进

(1)按照省应急厅实施计划制定本地区内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辖区内企业分批具体实施。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配合省应急厅组织开展培训。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3)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选取好的企业作为典型,组织辖区内企业观摩和交流。

2022年8月

(4)指导督促企业进行评估分级。配合省应急厅开展指导服务,县应急局对企业评估分级结果进行复核。

县应急局

2022年11月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督促企业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督促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3)督促企业组织全员实施。

县应急局

2022年10月

(4)督促企业对建设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县应急局

2022年11月

(5)督促企业建立奖惩制度。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四、建设信息化系统。

(1)督导企业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

县应急局

2022年6月

(2)督促化工园区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

县安委办、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

(3)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系统及数据对接,保障数据顺利接入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三)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

14(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

五、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1)督促企业对建设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县应急局组织专家对企业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2)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3)配合省应急厅把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指标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模型。

县应急局

2022年12月

15

配合省应急厅对全县化工园区、化工产业转移项目等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县应急局

2022年11月

16(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配合市应急局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二、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市人社局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人轮训。

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7

强化学历提升教育,采取专业培训、集中轮训等手段,通过行政及事业单位考录、聘用技术检查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措施,配齐配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全县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2022年12月

18

配合市教育局、市应急局采取现场观摩、企业实习等校企联动措施,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逐步推进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9

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配合省应急厅对系统功能和基础设施进行升级,区分特别管控(红色)、重点关注(黄色)和一般监管(绿色),建立全县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推动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分工负责

逐步推进

20

配合省应急厅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推动试点企业和化工园区建设方案实施,推广双重预防机制、特殊作业、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建设,建设一批应用示范工程。

县应急局、县工信局分工负责

逐步推进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1(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

一、部署推广新版系统

(1)建立系统管理员和信息审核员队伍,按照权限配置分配账号,督促相关人员登录使用新版系统电脑端并安装“危险化学品登记通”APP。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2)建立企业名录,督促企业注册申领账户,下载使用新版登记系统。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3)配合省应急厅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县应急局

2022年4月

二、审核更新生产、进口企业登记信息。

(1)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及时更新补录相关信息。按照县级和园区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信息核查抽查。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8月

(2)对新登记、变更和复核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持续推进

(3)生产企业按要求填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安全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资质达标信息实施不达标人员实名制管理。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8月

(4)配合应急管理部制定危险化学品登记电子证书标准,推广应用电子证书。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12月

三、开展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登记。

(1)全面摸排建立企业名录,督促企业完成初始信息的填报工作,建立化工、医药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按照县级和园区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信息核查抽查。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8月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医药企业,按要求填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高安全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资质达标信息。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8月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21(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

四、推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1)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更新核准“一书一签”信息,通过新版系统生成“一企一品一码”。

县应急局、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8月

(2)推动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安全信息码,试点推进“一企一品一码”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二维码数据对接等场景应用。

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2022年12月

五、深化新版系统应用

(1)配合应急部建立完善新版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和信息共享制度。

县应急局

持续推进

(2)配合应急部在企业登记中增加化工园区、老旧装置数据项。

县应急局

2022年6月

(3)配合省厅对登记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县应急局

2022年10月

(4)持续拓展登记系统的场景和功能,将 “一企一品一码”管理向运输流通等领域延伸。

县应急局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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