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1-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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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坊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08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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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燕坊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永修县燕坊镇燕府路,电话:0792-3100079,邮编:330311)。

一、总体情况

乡镇政务公开是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通过公开政务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使得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公开项目管理办法、惠民政策等内容,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5日,我镇在政府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0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公开、透明发布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全程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并安排了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2.完善公开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所有发布到网站的信息都经过了经办人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三审,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杜绝出现隐私信息泄露、错敏字及公文的格式错误等问题,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网站的各项栏目信息。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做到全面自查整改,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截至目前,我镇共发布38条有效信息,未出现过被县里通报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和监督保障

1.线下平台建设:加强村(居)务公开,保障基层公开惠民。推动政务公开向各村(居)延伸。要求各村(居)线下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惠农补贴政策,对涉及的低保等民生领域及时公示补贴人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常态化更新信息。

2.线上平台建设:主动公开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公开栏目信息。

3.监督保障:我镇2024年规范政务公开考核,并督查各村居政务公开信息栏的公示信息是否存在泄露隐私等问题,一经发现,及时督促整改。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政务公开平台监管不存在被国家、省、市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标准上级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进行提升完善,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实效性。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单位其他工作做法或成效:

作为基层政府,线上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我镇的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栏目,及时公示全镇财政预决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上级、本级各项惠民政策的通知、民生工程的开展情况等其他政务信息,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线下通过机关开放周活动邀请群众参观便民服务大厅,详细了解了机关设置、工作职能和办事流程等情况。同时,及时在基层政务公开栏公示受助的两癌、低保等困难群体受助信息,便于群众查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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