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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方案
一、项目名称:长兴村咀上组U型槽排水沟工程
二、项目建设范围:永丰垦殖场长兴村咀上组
三、筹资筹劳标准:筹资每人每年不超过30元;筹劳标准每个劳动力每年不超过6个标准工日。筹资筹劳由农民自主选择,不得要求农民即出资又出劳,不得要求农民按工折资等形式以资代劳,变相突破筹资筹劳限额标准。
四、预算情况:项目工程量:土方开挖工程量150立方米,共计费用3400元。人工费用3560元,U型槽700米,费用49150元,其它费用3890元,工程总造价60000元。
五、
资金来源:60000元。其中:村民筹资3600元,筹劳折资 0 元,其他投入6400元,整合资金 0 元,其他0 元,争取财政奖补50000元。
六、
筹资筹劳形式:根据村民会议最后决定筹资30元/人
项目建设形式:自建或发包。
七、
推选项目理事会人选:程茂英(理事长),万承海,程应兵,万春根。由项目理事会人选负责项目建设管理、资金劳务管理和项目监督的人员组成。资金管理: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该资金不得用于村办公场所建设、弥补村办公经费、干部报酬等超出财政奖补范围的其他支出。
八、
管护方式: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竣工后,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资产,归我村组及村集体全体村民所有,由我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
(二)该项目由我村组和村委会统一领导,可以有专人或成立相应的农民理事会组织,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确保我村组公益事业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三)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实现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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