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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1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近年来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行各业中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按照《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经场党委研究决定,在庆祝建党98周年之际,在全场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为做好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表彰全场优秀共产党员2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党组织1个。
二、推荐表彰对象范围
推荐全场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全场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党支部干部倾斜。
原则上,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党员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已故党员不推荐。
三、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全场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服务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棚改拆迁等全场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明显,成效显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全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一般应从事专职党务工作者2年或兼职党务工作者3年以上。
3、带头参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全场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2、模范履行基层党组织职能职责,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通过抓党建促发展,重点围绕全县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棚改拆迁等中心任务,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场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在“五星创评”中被评为“四星”级以上党组织。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近三年来,在综治、计生、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存在“一票否决”情况、工作受到场级以上通报批评及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其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2、近三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正接受立案调查的,以及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政准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党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四、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1、申报推荐。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各村(分场、社区居委会)、场直各单位党组织为推荐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本通知分配的名额,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有多名推荐对象的要对所有推荐对象进行排序)。
2、考察核实。各推荐单位受场党委委托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考察一般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研、随机访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推荐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考察后,形成考察材料,并召开支部(总支)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填报相应推荐表格、先进事迹材料和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主要有考察方式、考察情况,考察结果,考察组成员签字等)上报场党委。
3、评选公示。由场党委对上报的推荐表彰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信访、计生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场党委根据推荐对象的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方面,遴选表彰对象,并同步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于审查有问题或公示有异议对象,经核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4、评定表彰。对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提交场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以场党委名义发文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进行表彰,并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先进党组织代表颁发证书、奖牌。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推荐申报对象要严格把关,不搞平衡。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听取纪检监察、综治、信访、计生等方面的意见。推荐的表彰对象是企业党组织和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征求税务、市监、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
2、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推荐对象确定后,以党支部(总支)的名义及时上报推荐表、另附推荐对象3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近三年以来获奖情况(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于6月27日之前报场组织干事处。
3、加大宣传,发挥作用。各村(分场、社区居委会)、场直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到推荐工作中来,真正把先进的对象推荐出来。对于推荐出来的对象,各村(社区居委会)、场直单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附件1.全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
推荐分配表
2.全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全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全场先进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永丰垦殖场委员会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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