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专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6-1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696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某化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行政处罚案
一、案例类型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二、案件名称
永修县某化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案。
三、基本案情
2025年3月19日,永修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永修县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王某某未按照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处理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结合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急〔2024〕90号)第15号B档,永修县应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进行立案查处,依法给予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整改到位,罚款已缴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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