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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江祥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低洼农田纳入农业保险参保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关键机制,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近年来,永修县始终将农业保险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持续强化政策扶持,推动农业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县农业保险已基本覆盖主要农作物及畜禽等地方特色品种,为广大农户构建起坚实的风险保障屏障。
针对您提出的将低洼农田纳入农业保险参保范围的建议,我县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与保险机构进行沟通协调。经充分协商,明确符合以下条件的水稻(含水田、旱地)可纳入保险标的范畴,且投保人需对全部符合条件的水稻进行投保:一是属于经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严格遵循当地普遍推行的种植规范标准与技术管理要求;二是种植区域位于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且不属于蓄洪、行洪区域;三是作物生长状态及田间管理均保持正常水平。据此,符合上述标准的低洼农田可纳入农业保险参保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参保范围的扩大。
一是推动保险创新: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突破传统模式,围绕低洼农田特点,探索开发产量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特色险种,以多元化保险产品满足农户差异化风险保障需求。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通过政策宣讲会、新媒体平台、村级广播等多样化渠道,全方位普及农业保险政策与产品,消除农户认知盲区,切实增强农户参保主动性与积极性。
感谢您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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