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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永修县第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孙春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永修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局主要领导频繁调度物业信访投诉及矛盾纠纷化解事项,安排专员调处12345市民热线工单及,应该说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但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堵点难点问题层出不穷导致物业纠纷居高不下。
下步我局将充分采纳您提出的几点建议,结合全县开展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及“红色物业”创评活动,用好“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县物业管理协会为基础,依托法院、司法局等专业权威力量共同推动建立我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形成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感谢您对住建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4年6月26日
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
徐媛 |
通讯地址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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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标题 |
关于优先对县城内老旧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进行改造的提案 | ||||||||
提案编号 |
22 |
提案分类 A1 A2 A3 B1 B2 C |
A1 | ||||||
承办单位 |
县住建局 | ||||||||
办理态度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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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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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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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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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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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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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委员签名: 年月日 | |||||||||
注:此表一式三份,请提案人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反馈给
承办单位,并由承办单位送交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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