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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县政府办公室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5项决策事项纳入永修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现将《永修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各决策承办部门要做好决策全过程的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附件:永修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修县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公众参与 |
1 |
《关于健康永修行动的实施意见》 |
县卫健委 |
4月 |
需 |
2 |
《关于推进永修县高质量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方案》 |
县气象局 |
5月 |
|
3 |
《永修县促进教育人才优先发展实施办法》 |
县教体局 |
6月 |
需 |
4 |
《永修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县市监局 |
10月 |
|
5 |
《永修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
县商务局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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