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永府字〔2024〕8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1-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211
责任部门: 永修县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上乡乐平村等4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江上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乐平村村庄规划的请示》(江府文〔2024〕32号)、《三溪桥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横山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三府文〔2024〕45号)、《马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先锋村、屋场村村庄规划的请示》(马府文〔2024〕24号)已收悉。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村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上乡乐平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三溪桥镇横山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马口镇先锋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马口镇屋场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1-2035)》的编制成果。
二、该规划是今后整个村庄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村庄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实事求是,在不违背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或修改,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2025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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