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丰安街道办事处,各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修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争当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创新实干,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便利化、专业化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深入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利用“审管互动”平台实现信息实时推送,提升审管互动平台功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8月底〕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权责清单管理。继续梳理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我县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领子项、业务办理项,细化具体要素,形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编制公布县乡两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开展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承接县级赋权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深入推进“一门式”改革,扎实推进通用综合窗口建设。对县本级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整合,将县婚姻登记窗口、社保窗口、就业创业窗口、医保窗口整合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专业办事大厅进驻模式。在政务服务中心打造线下人才服务专区,实现人才线下服务就近办、高效办、便捷办。扎实推进通用综合窗口建设,积极推动政务服务由以“部门为中心”向“事项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加快建设“通用综合窗口”,逐步实现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比例达95%以上。〔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互联网+监管”的工作机制,及时承接国家、省、市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落实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2023年底前,监管行为覆盖率达100%。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自有非现场监管资源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推动落实监管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探索推动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避免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市监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强化供需对接,依托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归集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主题数据库,推动本地本部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利用省、市政务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接口和数据回流机制,打破数据共享系统壁垒,推动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2023年底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平台目录挂载率、数据更新及时率、供需对接清单总体完成率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推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全域化改革。建设政务服务县乡村三级标准化体系,推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提倡“就近办”“掌上办”“免证化”等便民服务改革。通过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优势,做到政务服务数据全链条、全环节、全周期闭环管理,达到县乡平台全覆盖、村级平台出亮点(每个乡镇不少于1个),社区平台办成事总体目标(涂埠镇不少于3个,永丰垦殖场不少于1个),让群众办事“零距离”。〔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全流程进入工改系统审批,做到从项目策划生成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通过工改平台审批,全程网办,全面落实《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示范文本的通知》(赣工改办〔2020〕22号)文件要求;加强联合验收管理,不断扩大联合验收范围,改进联合验收工作方法,大力推行联合验收验前指导工作;继续做好集成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强化全流程“多测合一”成果共享,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子材料归档,加强审批监管和企业信用信息联动;优化工程建设“一站式”集成服务,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申报水平;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标准化;深化全流程电子证照运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八、提升网上中介服务能力。建立中介超市平台永修分厅管理机制,积极应用中介服务超市平台,按照省市清单梳理县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中介服务监管体系。推动行业部门入驻网上中介超市。搭建具有永修特色的涉企中介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构建行业部门与审批部门对中介服务双监管体系,强化行业监管,健全信用评价、激励、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九、建设本地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深度应用。将本地电子证照应建尽建,按照先高频、再低频的方式,完善本地电子证照库。推动县级自建业务系统的改造,并与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深度对接,强化对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调用水平,按照省市机制,推进电子证照常态化归集,推动统一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公积金、不动产、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的应用。2023年底前,县级电子证照签发率达85%以上、用证率达60%以上,纳税企业电子印章使用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十、探索“无证明城市”建设。根据市级试点经验成果,开展全县证明材料梳理工作,通过“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直接取消、在线开具”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或在线开具。〔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一、持续推进“赣服通”迭代升级。积极承接“赣服通”迭代升级任务,依托数据共享应用成果,积极推进免证办理、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数字乡村、人才就业、帮办代办、老年人、残疾人等专区便利化升级改造,推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旅游服务、军警优待服务、困难救助、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等领域部门或企业移动端与“赣服通”对接,上线政务服务地图导航服务。2023年底前,“赣服通”服务事项上线率达60%、查询办理事项覆盖率达80%,县级“秒批秒办”服务事项达30项以上。〔牵头单位: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二、打造“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围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相关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加快推进县本级业务系统接入“赣政通”永修分厅,全面推广“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县本级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构建协同高效的一体化政务协同工作大平台,实现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2023年底前,依托“赣政通”平台,各地各部门政府履职和政务运行数字化转型比例达30%以上,“赣政通”平均日活率达70%。〔牵头单位: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三、大力加强“惠企通”平台应用。完善“线上一网、线下一窗”惠企政策简便快捷兑现服务流程,加强“惠企通”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强化各地各部门协同推进,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和“惠企通”平台企业注册率。进一步规范惠企政策和惠企事项梳理发布,落实市级出台“惠企通”平台一网兑付意见,实现除涉密外惠企资金一律通过“惠企通”平台兑付。〔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9月底〕
十四、创新开展特色“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国家、省级部署安排的22项和市级层面部署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建立动态销号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逐项推进,确保“线上一网、线下一窗,一次提交,一次办好”,提升群众办事体验,通过“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成效,强化部门联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办事环境。推动县域小龙虾“一件事”、有机硅“一件事”等主导产业提供场景式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由“供给侧”向“需求侧”转变。搭建线下产业服务专区,为产业发展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对产业发展所需的要素保障提供“一站式”咨询审批服务。〔牵头单位:“一件事”县直牵头部门、相关产业链专班;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五、加快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优化营业执照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登记、社保登记、公积金登记、医保登记等事项联办流程,编制企业开办流程规范。持续优化股份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服务,优化联合辅导服务,强化市县联动,推动股份制公司高效便捷设立。搭建企业服务专区,根据企业办事需求,为企业提供提前服务,定制企业审批服务流程,打造个性化服务指南,整合金融、法律、税务等涉企服务业务综合进驻,拓宽企业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等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六、加快拓展“异地通办”“全市通办”。对照国家、省级、市级事项清单进一步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市内通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跨区域间数据共享互认和应用,推动更多“异地通办”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提升“异地通办”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同湘江新区岳麓区、岳麓高新区等地区的“跨国家级新区协作”,构建同河北省吴桥县、青岛市城阳区等八省(直辖市)十九县(市、区)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张网。加强线上线下平台融合,强化“异地通办”专窗功能,重点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与全市其他县区实现“全市通办”,探索一批县内高频事项实现“全县通办”。2023年底前,国家、省级、市级层面部署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落实到位,其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县通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七、持续升级“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按照市级“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施方案,探索通过整合公安、医保、社保、不动产、公积金、维修基金、水电气等行业部门自建的自助终端的服务事项,打造集成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方式赋能“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优化综合自助服务终端服务界面,推动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向人流密集场所延伸。依托“赣服通”的迭代,重点推进金融机构自助设备接入“赣服通”公共服务平台,最大程度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可办”。推动在全县范围内选取1个经济强村(社区)打造村级智能化便民服务站。〔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市监局、县财政局(金融办)、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人民政府、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八、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标杆大厅建设。按照“优功能、美环境、强品质”的原则,推动县乡两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五化”标准建设,帮助乡镇积极申报全市标杆大厅评选,通过以评促建的形式,推行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一体化,优化企业群众办事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示范标杆。对于成功获评市级标杆大厅的乡镇,由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2023年12月底前,指导5个以上乡镇完成标准化改造,组织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参评市级标杆大厅。同时,加强推进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九、打造“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强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的支撑功能,推广网上办事方式,优化办理流程。在省市指导下,以通用(分类)综合窗口、“24小时自助服务区”“小赣事”帮代办服务专区为主阵地,推动专区向便民服务中心延伸。2023年9月底前,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完成“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事项梳理,县级“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专区全面设置完成。〔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持续增强帮代办服务功效,打响“红色政务+邮政代办”招牌。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党建+政务服务+邮政服务”帮代办服务体系。梳理配置、公开公布、动态更新帮代办服务事项,规范办理流程,组建帮代办队伍,完善服务制度。加快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帮代办服务,实施网上“不见面”远程办,推行政务服务主动办、上门办,推出更多帮代办事项和特色服务,依照“政府买单、邮政跑腿、便捷高效”的原则,打响“红色政务+邮政代办”品牌,为不断擦亮红色“小赣事”帮代办品牌贡献永修力量。〔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一、大力提升12345热线服务质效。及时转办、督办热线工单,做到每月工单按时办结率100%,同时提升工单办理满意度,做到每月工单办理满意率100%。强化工单办理质效,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扩大社会知晓面,提高优化营商环境专席服务质量。定期开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数据分析,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情况发布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能力建设,探索“热线+”治理模式,便利企业和群众。〔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二、打造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优化窗口人员配置,探索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通用综合窗口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鼓励推行窗口人员服务外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人才。加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全面推行行政办事员(县乡两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打造专业化窗口服务队伍。〔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三、持续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围绕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指标,优化评价等级、评价内容,健全覆盖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回访、整改反馈、结果反馈的全流程“好差评”工作机制,探索推动行业部门自建评价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对接,实现行业部门的评价数据汇聚。2023年底前,政务服务“好差评”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差评整改率100%。〔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四、进一步深化“县乡同办”改革,持续擦亮政务服务品牌。根据“就近办”原则,选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县乡同办”改革,完善“县乡同办”改革事项库,按照“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的模式推广,持续擦亮我县政务服务品牌。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受办分离”模式,推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延伸乡镇全覆盖。2023年6月底前,选取1个乡镇先行先试,探索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建设。2023年底前,在全县推广试点乡(镇)的成果。将乡镇一窗式平台运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年底考核。〔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五、提升普惠金融中心服务能力。围绕健全我县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创新能力,集中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难题,整体提升普惠金融中心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联合县营商环境直通车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查问卷活动,精准收集市场主体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针对性,为市场主体保驾护航。〔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营商环境直通车、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六、率先打造审批+监管+监督新模式。拓展直通车实时监督新模式,将督查问效触角延伸至审批和监管一线,率先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直通车陪您办”专窗,让审批在监督中流转。开展“帮扶一件事”事专题活动,采取一把手陪办的形式,每月各职能部门,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必须完成1件帮办案例,县营商环境直通车实时督察问效。〔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直通车;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十七、夯实强化政务服务保障。认真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与上级积极对接,至少推出1项改革创新举措纳入全市推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永修经验”。加强系统性宣传和舆论引导,经常性开展政务服务大厅开放日活动。原则上有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应明确承担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股室,配齐配强业务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延时措施预约服务。常态化推进“服务怎样我体验、发现问题我整改”活动。充分发挥电子监察视频系统、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等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体系,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