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修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
毕业生就业安置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九江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九教人函〔2023〕3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永修县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的组织实施。完成今年的就业安置工作后此工作专班自动解散。
二、安置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均衡配置”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
三、安置条件
1.属于永修籍生源的江西师范大学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必须如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安置程序
1.资格审查
2024年7月下旬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县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对我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等就业安置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查验拟安置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就业安置全过程,凡发现与我县就业安置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就业安置资格。
2.组织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就业安置对象进行考试。考试采取考生现场说课和评委现场评分的方式,评委从外市、县聘请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试成绩作为选岗的主要依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选岗资格(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或者为其所在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为其所在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闱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
3.择优选岗
根据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和考试成绩,由安置对象依序自主选择具体就业安置岗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其选岗资格,由县教育体育局另行统筹安排农村学校的就业岗位。确保每一名合格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4.录用上岗
2024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人员名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后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安置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从2024年9月1日起在其所选择的岗位正式上岗;由县人社、编制、财政、教育等部门办理人员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录入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整个就业安置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费师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就业安置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永修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
附件
永修县2024届江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
安置学校 |
具体学科岗位及人数 | |||
合计 |
高中数学 |
高中化学 |
高中历史 | |
县一中 |
2 |
1 |
1 |
|
县二中 |
2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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