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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丰安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修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永修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完成本届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后此工作专班自动解散。
二、安置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均衡配置”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
三、安置条件
1.属于永修县于2019年招收并委托九江职业大学培养的60名五年一贯制定向培养师范生(其中: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50人,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10人)。
2.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必须如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安置程序
1.资格审查
2024年7月下旬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会同县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对我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进行就业安置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查验拟安置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个人档案、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就业安置全过程,凡发现与就业安置政策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就业安置资格,不予安置。
2.核算成绩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录用当年三方签订的《永修县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协议书》《永修县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将组织工作人员核算安置对象在九江职业大学五年学习期间各科成绩总分,并分专业排序作为选岗的依据。
3.择优选岗
选岗时,安置对象根据岗位设置表(详见附件)和安置对象学业成绩排序情况,分专业由安置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择具体的任教学校。岗位设置表中具体任教学校的设置将在完成分流选调工作后,再根据农村小学及幼儿园的实际缺额和工作需要来设置,于正式选岗前公布。
4.录用上岗
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人员名单经县政府研究批复后报上级备案。安置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从2024年9月1日起在其所选择的岗位正式上岗;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人员编制、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录入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就业安置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定向师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就业安置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永修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岗位设置表
附件
永修县2024届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
岗位设置表
学 校 |
具体学科岗位及名额(单位:人) |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现代教 育技术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学前 教育 | |
共计 |
60 |
14 |
14 |
14 |
3 |
2 |
1 |
2 |
10 |
农村小学 |
50 |
14 |
14 |
14 |
3 |
2 |
1 |
2 |
|
农村幼儿园 |
10 |
|
|
|
|
|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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