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永修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永修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法府建发〔2022〕3号)等文件要求,在2021年度行政规范化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县政府对截至2022年10月30日前下文,现在正在施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审议,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1.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20〕48号)
2.永修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永府发〔2019〕13号)
3.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20〕119号)
二、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1.《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20〕120号)
2.《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本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20〕124号)
三、经修改继续有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1.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永府办字〔2022〕126号)
2.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与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98号)
3.永修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印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