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0-11-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5621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和江西省司法厅及九江市司法局的要求,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对2020年我县民法典涉及的,现行有效的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以及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1. 《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见附件)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其有效期与本通知公布前已经实施的时间连续计算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为2年。
2. 2020年以来,我县无废止类、失效类、修改类规范性文件。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
2020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永修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参考目录.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