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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源:中国永修网 发布时间:2014-04-0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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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县松脂采集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由于松脂松香价格大幅上涨,受利益驱动,我县松脂松香采集加工出现无证上岗、乱采滥刮、土法加工等现象。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进一步加强松脂采集管理,规范松脂采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和《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全县松脂采集管理工作

我县即将进入松脂采集季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松脂采集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及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采脂培训和采脂作业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松香企业和脂农科学、合理地进行松脂采集,切实保障我县松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是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做好本辖区松林资源摸底调查,本着对广大林农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好松林采脂计划安排,并及时上报县林业局。二是驻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协助乡(镇、场、企业集团),做好辖区内松林资源调查,认真抓好采前规划和采中、采后的检查验收及林化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森林资源监测部门,根据乡镇上报松林采脂申请,及时安排人员做好规划设计。四是对违规采脂、破坏松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要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五是全县新增松林采脂的国营、集体林场一律实行公开招标竟拍,对参与招投标单位或个人应进行资质审查,着重审查采脂工是否接受采脂前专业技术培训、有无上岗证、采脂工艺水平等条件。

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规范全县松脂采集产业布局

为进一步规范松脂采集管理,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的松林采脂,无论是新采松林还是老采松林,采脂必须严格遵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各地拟采脂的松林须由县森林资源监测部门进行作业设计,报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采脂,并将批复后的作业设计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给森林公安局及各相关林业执法部门,以利监督检查。作业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等规定设计。

三、强化培训,持证上岗,做好松脂采割人员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采脂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建立和完善采脂工培训制度。培训由市林产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重点是准确把握采脂标准,让受训人员了解并掌握新标准,提高采脂技术。各地从事采脂作业的人员须凭取得省林业厅统一印制的采脂员证,方可进山采脂,已取得资格证的采脂工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凭身份证到市林业局进行资格证年检。

四、夯实基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松脂采集管理台账

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摸清辖区范围内松林开采面积、开采山场地点,采脂工人、松脂收购、生产加工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采脂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和松脂采集、收购、储运、加工等管理制度。各松脂采集生产企业要于4月15日前将《采脂工人的基本情况表》、《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等进行登记造册,报至县林业局产业股(一式二份),以便进行台帐管理并作为日后松脂采集检查验收的依据。

五、加强监管,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采脂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采脂企业或个人在采脂操作中,要确保采脂胸径、割面负荷率,侧沟步距与深度、割面长度控制在《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规定范围内。重点防护林、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胜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以及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采脂的松林禁止采脂。国道、高速公路、铁路两旁50米,省道两旁30米,县道两旁20米范围内禁止采脂。严禁铁钉挂袋,禁止全林采脂,禁止采割松幼林。

对不执行采脂技术规程而擅自违规采脂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或基层林业工作站应及时给予教育和制止;情节严重的,县森林公安机关和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1款或《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1款规定,及时依法进行处罚。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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