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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云山、恒丰企业集团,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永修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我现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全方位全周期生命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西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九江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健康永修建设,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至2020年末,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273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个。卫生从业人员22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65人。总床位833张,其中编制床位833张,开放床位1103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2.63张、执业(助理)医师2.44人、注册护士2.86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增长7.5%、26.15%、64.38%。
2020年,全县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222.33万人次,其中医院占26.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73.4%,出院病人5.19万人次,社会办医疗机构诊疗9.59万人次,出院5014人次,占全县总诊疗人次和出院人次的比例分别为4.31%、9.66%。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5.52%,其中二级医院为57.01%,一级医院为42.97%。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6.4天,其中医院为6.09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2天。
202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62/10万,1.42%,2.88%,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2.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94%,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93.02%,30-70岁人群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9.98%,各项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永修建设稳步推进,有效应对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等突发疫情,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不足,卫生应急体系不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不完善;慢性病、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机构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2.体制机制不完善。分级诊疗未完全发挥作用,与之相适应的医保政策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机构间争人才、争患者矛盾仍然存在。人才引进难和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三)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一是历史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承上启下的关键五年,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二是地域发展机遇。永修县作为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且靠近省会南昌的县城,各种区域规划的实施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三是信息化技术机遇。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创新医疗卫生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效率创造了有利条件。
2.面临挑战。公共卫生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新冠肺炎疫情促成历史性的变革,需采取更多、更实、更有力举措加大公共卫生改革发展力度,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卫生健康总体资源结构性问题凸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优质资源短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不够,扩容与提质压力并存,需要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调发展。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变动、新型城镇化等,使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紧张,补短板、强弱项的任务艰巨。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人民群众希望拥有更高质量、更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对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四)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平急结合、医防协同、区域协作、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多元发展,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五)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主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通过深化医改,强化资源配置,加大建设力度,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促进健康公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服务利用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统筹规划、公平可及。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中西医并重,通过统一规划优化结构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效能。根据人口规模与密度、地理交通条件、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制定不同区域、类型、层级资源配置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重点人群的保障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
守正创新、平急结合。巩固改革发展成果,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等引领支撑作用。着力深化卫生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项目促发展,补齐短板弱项。着眼复杂严峻形势局面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立足平急结合,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
预防为主、中西并重。强化预防为主,加大对公共卫生体系倾斜力度,深入实施健康永修行动,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中西医相互补充、协同共进机制,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
提质扩能、均衡发展。构建发展新格局,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妇幼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六)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能力,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根据我县未来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十四五”期间重大规划项目等因素,依据《江西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九江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拟定永修县“十四五”期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主要指标(表1)。
表 1 永修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性质 |
疾病 预防 控制 体系 |
1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71 |
在2020年 基础上增长20% |
预期性 |
2 |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
100 |
预期性 | |
3 |
生物安全二级(P2)实验室数量(个) |
|
≥3 |
预期性 | |
应急 医疗 救治 体系 |
4 |
每万人口急救车数量(辆) |
|
≥0.33 |
预期性 |
5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 比例(%) |
|
100 |
预期性 | |
6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 门诊(诊室)的比例(%) |
|
≥90 |
预期性 |
|
7 |
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
0.23 |
预期性 |
公立 医疗 机构 高质 量发 展 |
8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82 |
7.50 |
预期性 |
其中:县级及以上医疗服务机构床位数(张) |
|
≥2.00 |
预期性 | ||
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床位数(张) |
|
≥3.50 |
预期性 | ||
9 |
县级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机构床位(张) |
|
0.55 |
预期性 | |
10 |
每千人口康复病床位数(张) |
|
0.20 |
预期性 | |
11 |
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
0.78 |
预期性 | |
12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44 |
≥3.00 |
预期性 | |
13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90 |
≥3.80 |
预期性 | |
14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
0.54 |
预期性 | |
15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00 |
3.20 |
约束性* | |
16 |
医护比 |
|
≥1:1.27 |
预期性 | |
17 |
县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
|
1:0.60 |
预期性 | |
18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
1:1.80 |
预期性 | |
19 |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
600-1000 |
预期性 |
中医 药服 务 |
20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 |
— |
0.50 |
预期性 |
21 |
每千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
0.97 |
预期性 | |
22 |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 例( % ) |
|
100 |
预期性 | |
23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 生院比例(%) |
|
100 |
预期性 | |
重点 人群 健康 服务 |
24 |
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个) |
|
4.50 |
预期性 |
其中:普惠托位(个) |
|
≥2.70 |
预期性 | ||
25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注:指标中的人口数均指常住人口,预计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30.87万人。
二、体系构成及资源配置
(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成
按照属地化规划原则,永修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县、乡(镇)、村三级资源梯度配置,主要由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等五大体系构成,是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以老年人、妇幼儿童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等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服务体系; 是全面推进健康永修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物质基础和设施保障。
(二)机构设置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年龄结构以及交通条件、诊疗需求等,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合理规划发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优化卫生资源要素配比,推动各区域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到2025年,全县创建三级医院1家。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共享医学影像、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形成全社会医疗合作管理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三)床位配置
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核定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开放床位数不得超过核定床位数的120%。适度合理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体规模,积极盘活床位存量,提高床位使用率。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5张,其中县办公立医院床位数≥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2张。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公立医院根据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600-1000张为宜,具体床位规模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及实际需求确定。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可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床位规模。床位设置应当综合考虑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收治病种难度等因素,原则上平均住院日过长的不得新增。
支持实力强的公立医院适度发展分院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地区布局,推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建立完善不同院区间统筹管理制度,强化防治结合、平急结合,加强重大疫情救治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重大疫情发生时迅速转换功能。
永修县“十四五”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设置规划见表2。
表2 “十四五”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设置数(张)
床位指标2022年编制2025年规划* | ||
总床位数 基层及以上医疗服务机构床位数(张)其中:永修县人民医院 永修县中医医院 |
1688 1520 660 465 |
2173 1733 660 465 |
永修县妇幼保健医院 永修县乡镇卫生院 永修县惠民医院 永修县阳光精神病医院 |
59 336 69 99 |
120 488 280 160 |
注
:* 2025年预估常住人口数30.87万人。
(四)人力资源配置
根据疾病谱变化、增加床位资源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需求,适当提高医生配置标准,大幅度提高护士配置水平。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教学和人才培养职能,对接疾病防控、医疗技术、临床科研、医院运营等不同领域人才需求,加快配置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到2025年,永修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0人和3.8人以上,医护比为≥1:1.27。全县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2人。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法定标准核定疾控和卫生监督人员编制并足额配备。完善引才体制机制,实行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保障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强全科医生培养管理,争取三年内培养全科医生40人,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合格的全科医生数达到3.2名。
(五)信息资源配置
强化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切实落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并规范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强化医院运营成本控制,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在全县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评级,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应用,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规范化、智慧化程度。支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分层分批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工作,加大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开展院前院内信息一体化建设,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中心与院内急诊的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强化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六)设备配置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布局、严格准入、有效使用、有序增长的原则,调整优化大型医用设备布局,整合区域内现有医疗设备资源,促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坚持自愿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 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大型医用设备按品目分为甲类和乙类,管理品目实行动态调整。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设备利用效率。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服务能力。
(七)学科技术资源配置
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重点配置区域医疗中心(含中医)、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感染 性疾病科、临床医疗关键、特色专科。推动全县二级医院与省内一流医院开展专科合作,突出特色优势,实行错位发展,打造一 批优质学科和品牌科室。集中优势力量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心理、老年疾病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三年内争取建设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以二级以上医院为基础,加强肿瘤科、心内科、胸外科、普外科、呼吸科、产科、麻醉、重症、骨外科、儿科、病理、检验、医学影像、感染性疾病等基础专科建设。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 不断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形成覆盖居民 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
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功能定位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承担常见病预防与控制、疾病监测预警、检验检测、调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是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2.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监测预警机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疫情信息来源畅通、数据开放共享,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巩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平急结合”长效机制。
3.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主要依托急救机构、传 染病救治机构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共同组成医疗救治网络。坚持医防协同、平急结合,按照分级、分层、分流 救治原则,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任务,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着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
4.中医药疫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中医医院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健全中西医协作机制,强化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提升临床救治效果。提升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规范中医医院发热门诊设置和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医学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重症监护室等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二)机构设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本辖区内要设立 1 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职能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监测预警、疫情报告、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其中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和基层技术指导是核心职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设置待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后,其规划再适时调整。
2.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加强永修县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城乡、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县、乡两级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探索设置永修县急救中心(站),依托永修县人民医院、永修县中医医院设置县级急救中心(站),同时提高乡镇卫生院急救转运能力。成立虬津、恒丰急救站区,城区急救半径3-5公里,到场时间10-15分钟左右;县、乡急救半径10-15公里,到场时间15-30分钟左右。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
3.传染病医疗救治机构。完善县、乡两级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提高应对传染病疫情的医疗救治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县级。依托县域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规划布局相
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楼或病区,有条件的县可设置独立的传染病 院,强化常规筛查,实验室及影像检查、病人留观和住院治疗等 功能,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
基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可转化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重大疾病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4.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在县、乡两级规划布局紧急医学救援站点,组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小分队,引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有效提升应对重大疫情、交通事故、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医学救援处置能力和伤员接收救治能力。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规划布局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三)资源配置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构建重大传染病快速诊断和溯源实验室网络。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疾病预防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配置缺口。
——县级。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具备2 小时完成现场检验检测、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设备配置。
——基层。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公共卫生科室,并至少配置 1名公共卫生医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
2.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县级。县域内依托综合实力最强的县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在疫情发生时,具备快速转换救治床位的能力,原则上不低于20张。
3.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县急救中心设立统一指挥调度信息化平台,院前医疗急救信息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数据共享,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打造永修急救圈。推动院前急救网络与院内急救有效衔接,探索建立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实时交互智能平台,推行急诊急救服务一体化。
四、建立优质均衡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一)功能定位
医院是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坚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在疾病诊治,特别是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处置和救援、传染病防治、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医疗卫生机构“医、教、研"等任务。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1.县(区)级医院。主要承担县(区)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 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人员。加入县域医共体的县办医院,承担县域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是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的龙头,目标是保证“常见病不出县”,“十四五”期间,争取我县办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达100%。
2.社会办医。社会办医院包括外资、民资、混合资本等一种或多种资本投资兴办的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
3.医疗联合体。与省三级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合作协议,牵头医院主要诊治疑难杂症和急危重症,其它成员单位主要诊治常见病和多发病;各合作单位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检验结果互认等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共体及专科联盟等组建形式。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体系的有效载体。
(二)机构设置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属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专科医院,促进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居家医疗等接续性医疗服务快速发展。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县级和乡镇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医疗服务网络。
1.区域医疗中心。积极对接医疗水平发达地区,与全省知名医疗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力争建成一所县内一流医院,依托其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优势,快速提升我县临床技术和医疗服务能力,打造辐射本县以及赣江新区的区域医疗中心,实现“大病不出县。
2.县(区)级医院。原则上每个县设置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级中医类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对于服务人口数过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转型发展为社区医院,根据地方病防治需要设置血吸虫病、皮肤病等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3.社会办医。推进“放管服”,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协作。
4.医疗联合体。加快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进度,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实现深度融合,将优质医疗资源真正下沉到基层。
(1)城市医疗集团。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实行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它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探索创新对紧密型医疗集团的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助方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水平。
(2)县域医共体。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加强县级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与业务协同,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整体结算,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医保基金统筹使用效率。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 使用。
(3)专科联盟。积极推动专科联盟建设,在区域内或者跨区域,根据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1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它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区域内若干特色专科中心。
5.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申请“互联网医院”牌照,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加大互联网医院线上服务供给。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在互 联网医疗平台“坐诊”,联通线上问诊、线下服务,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
6.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鼓励公立机构或社会力量开办健康体 检、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血液透析、康复医疗等独立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市场调节,鼓励发展品牌连锁经营,探索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
(三)资源配置
本规划期内,完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公共卫生服务补短板建设项目"“恒丰中心卫生院新建项目"“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各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在提高床位使用质量。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原则上不再新增床位。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97张配置。
本规划期内,全县至少1个县域医共体,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鼓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拓展社会办医空间,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不作规划限制。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
五、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分为公办和社会办两类。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3.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 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二)机构设置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以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卫生院。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可以建设成为县办医院分院或按二级医院标准开展建设。城市地区一级和部分二级公立医院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期内,共设乡镇卫生院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的发热诊室尽量做到“应建尽建"。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行政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个村卫生室,城区按3-5个居委会的地域或1-2万人口设1个服务站。规划期内,共设村卫生室20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
3.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三)资源配置
在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内,根据服务能力、人口分布、交通半径等因素,按照1.5张/千人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占县域床位的比例不低于40%,重点提升床位使用效率。在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力争三年内全部达到基本标准,20%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对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省级《江西省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将业务用房、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配齐到位。开展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薪火计划",三年内将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提升技术服务人员服务资质。到2025年,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城乡每万名居民有不少于3.2名合格 的全科医生。
六、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功能定位
建立以永修县中医医院为主体,公立综合医院及民营医院和其它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乡镇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体现中西医结合功能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主要承担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研发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加强永修县中医医院建设,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及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乡镇卫生院建设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推动永修县中医医院升级为三级中医医院。
积极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加快推进以永修县中医医院牵头组建中医医共体,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中医诊所纳入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满足人民多元化健康需求,构建全周期全过程健康促进体系。
(三)资源配置
加强县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升骨伤、康复、肛肠、肝病、肾病、妇科等重点专科水平,加快推进中医院院内制剂发展,鼓励挖掘经典和经验方,积极开发医院院内制剂。围绕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 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实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培养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加强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加快区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借助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的契机,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基础建设,更新换代医疗设备,推动县中医院“三大中心”建设,加强中医院急诊(重点突出“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ICU、手术室等科室建设。实施“互联网+ 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依托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系统的全方位改造升级,推动县中医医院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推动开展线上线下联动及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
七、优化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一)功能定位
将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职业健康、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传统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老年健康、普惠托幼等新型服务机构,纳入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1.健康教育机构。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科普宣传等职能,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与评估等职能。
2.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永修县阳光精神病医院承担精神心理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精神疾病诊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和防治技术培训、指导、管理,以及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
4.职业健康机构。承担辖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
5.采供血机构。主要承担在规定范围内无偿献血者招募、血液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业务指导。
6.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以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和老年医院为主体,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 (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承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性、接续性老年健康服务。
7.普惠托育机构。承担家庭科学养育指导和0-3岁婴幼儿照护,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8.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 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9.康复医疗服务机构。以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 康复医疗中心为主体,以基层医疗机构等为基础,以康复需求为服务对象,运用治疗手段,改善患者功能障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提升生存质量。
(二)机构设置
1.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县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承担健康教育职责的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应设置健康教育科(室)各乡镇卫生院有条件的设置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2.妇幼保健机构。全县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建设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快推进二级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大对全县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至2025年底,完成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提升急危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充分运用区域妇幼健康联盟平台和医院妇幼专业技术优势,为实现辖区妇幼重点人群有效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以永修县阳光精神病医院为主体、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心身医学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足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短板,提升精神卫生机构院内康复能力。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精神专科医院要设立心理治疗/咨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设立社会心理服务门诊,配备至少1名心理卫生服务工作人员。
4.职业病防治机构。县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以及承担职业病诊断的疾控机构,承担本地区职业病诊断救治服务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职业病康复站,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立职业病康复点。
5.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加大对老年医院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安宁疗护中心,探索建设老年医学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设立比例达到60%。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周边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做好老年病诊疗相关工 作。
6.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区域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等。到2025年底,全县建成一个规范化的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完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新增若干个示范性普惠托位。
7.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内设承担卫生 健康监督工作的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健康监督员。
8.康复医疗服务机构。支持建设永修县康复医院,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一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全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
(三)资源配置
加强医防融合、医养结合,推动区域医疗资源融合共享,支持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以下统称接续性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接续性医疗机构加大区域内服务协同,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供给。
1.健康教育机构。县级要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县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员分别按照1.75人/100万人口的标准配置,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不低于岗位总量的80%。
2.妇幼保健机构。规划期内完成“永修县妇幼保健院项目"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至2025年底,建成“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症综合救治能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县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3.精神心理卫生机构。推进县、乡两级精神心理卫生防治中心建设,提升精神疾病专科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推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全县各类各级学校全面建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队伍,到2025年,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显著提高,每10万人口心理(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少于3.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全县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
4.职业健康机构。全县至少有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具备职业卫生因素监测能力。在有需求的地区,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5.采供血机构。加强献血屋和智能化储血库的建设,推进“智慧型”血站项目建设,加强血液科管理,全面实现血站与医院信息 联网。强化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率 达到100%,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6.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优化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加快普惠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医养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智慧助老"行动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多维保障支撑。
7.普惠托育机构。承担家庭科学养育指导和0-3岁婴幼儿照护,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全县至少有一家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全县每千人达到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5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托位2.7个,普惠托位占比达60%,基本满足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8.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保障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人财物配备,满足卫生监督现场检查、案件查办、现场快速检测、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和“互联网+监督执法。
9.康复医疗机构。按照规划要求,永修县完成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重点专科建设、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八、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基础和抓手。要切实加强党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健全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把落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规划实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难题,加快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协同
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做保障、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医保、发改、人社等相关政策相协调,建立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政策对医疗卫生规划的支撑,同时强化政策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加强本规划与各类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协调,推动落地落实。
(三)严格规划实施
应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并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
(四)强化监督评价
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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