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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云山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永修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5月10日
永修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聚焦“三打造两提升”重点举措,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筑牢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人民身体素质持续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以体育产业推动城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建设秀美永修”发挥重要作用。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县城、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功能逐步完善,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0.9片以上,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三)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保障要素供给。
推进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将县体育主管部门列为本地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涉及健身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时,需就有关健身设施建设的内容征求体育主管部门意见;按人口要素和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资源布局,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统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等工作,盘活城市空闲土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充分合理利用绿地、闲置场所和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筑物顶层、地下室等“金角银边”区域,发挥复合利用效能,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有限规划建设贴近社区、便民实用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笼式足球场等体育场地设施,完善体育设施三级网络,优化“城区十五分钟健身圈”功能。
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落实国家新建居民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住宅、商业、文化、娱乐、公共绿地等载体中嵌入健身场地设施,打造人居环境优美、健身出行便利的体育生态圈。加快健身场地设施智慧化升级,推进“公园体育化”改造,“十四五”期间,完成湖东公园改扩建工作,增加更多体育元素,把湖东公园打造成市民休闲、娱乐、健身一体的综合性公园,结合吴城、云居山旅游风景区建设,新建健身步道15公里,补齐或更换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齐新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实现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加快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助力最美乡村建设。
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平战两用改造”工程,培育多元主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场馆管理运营,确保设施公益属性,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企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办公区域及周边公共空间,鼓励学校场馆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物理隔离改造,在非教学时间采取错峰开放的方式,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民共享水平。
(四)丰富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形式,提升品牌影响。
发挥永修县生态和区位优势,打造城市群众性特色品牌赛事。丰富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机关单位、行业系统、单项体育协会等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利用全民健身日、重要节假日常态化开展传统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中小学和社区运动会,鼓励全民健身社会组织下沉社区承办各类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县、乡、村三级社区体育赛事体系。加快培育一项具有独立产权的本土品牌赛事,具有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好、影响力大的重大品牌赛事。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举办线上赛事活动,开拓全民健身线上线下融合赛事模式。丰富群众节庆体育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大力推广居家健身模式,鼓励各单项体育协会、体育明星、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等参与健身直播活动。构建各级品牌赛事示范引领、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多主体主办、全人群参与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五)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科学指导。
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加快推进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完善面向大众、功能齐全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立体质监测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升全民身体素养。
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打造“科学健身大讲堂”品牌,开设“全民健身促健康”主题讲座,组织实施线上线下的健身技能培训、科普讲座等科学健身服务“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活动,邀请体育专家、优秀教练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宣传,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平台,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才结构和公益培训课程体系,达到指导队伍和服务活动城乡均衡分布,以示范、培训、宣传为抓手,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
(六)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架构,优化组织职能。
加快推进体育社团改革,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行体育社团负责人公开招募制度,推动体育社团社会化。完善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各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骨干,群众身边的乡(镇)、社区(行政村)健身团体、体育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重点加强全民健身组织规范建设。加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深入城乡社区,推进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站点布局建设,夯实基层体育健身组织基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积极承办体育赛事活动、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等项目。构建体育社团组织年终综合性评价体系,将组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情况及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全民健身组织的主要评价指标,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
(七)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推进全民健康。
重点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搭建青少年校园体育锻炼和校外体育竞赛平台,推动校园文化和体育教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能训练营及青少年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教育系统考核评估体系。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提高体育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和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赛事活动,推出符合老年人健身需求的体育项目和健身方法,丰富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的智能化渠道,努力解决体育公共服务领域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推进职工体育发展,发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培养体育骨干,全面推行工间操健身制度,广泛开展符合职业特点的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等健身活动。
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加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挖掘更多适合各类残疾人开展体育锻炼的康复、健身项目,推动残健融合,开展残疾人体育康复健身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举办残疾人运动会。
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发挥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等组织作用,推动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八)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强化消费引领。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体育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科技化水平,打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健康等体育服务业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体育产业载体平台,推进县文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加快湖东公园等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全面提升体育产业供给质量,激发体育消费潜力,举办体育消费节和夜间体育消费活动,培育体育定制、体验、智能、场景等消费热点和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消费新业态,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形成体育消费新模式。
(九)加快全民健身跨界融合发展,建立合作机制。
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全县中小学重点开展1至2项本校传统体育特色项目,帮助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不少于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构建青少年赛事体系和奖励机制,由县教育体育局拟定学生体育赛事计划,建立分学段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大力推进各类运动项目进校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和体育培训机构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各类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格局,推动“三大体系”建设。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俱乐部发展。完善优秀运动员升学优惠政策,注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田径等优势项目人才培养和输送。
践行体卫融合,助力健康永修。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加强体卫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协同卫生健康部门积极谋划体育医院建设项目,鼓励县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专科,探索将运动健康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与健康促进中心合作,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加强合作,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坚持预防为主,建立运动干预,深入挖掘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在健身、养生、康复方面的独特价值,加强推广运动。
促进体旅融合。充分利用利用我县旅游资源、山水文化资源,打造吴城候鸟小镇、云居山旅游风景区等体育旅游示范区,拓展体育旅游业态多样化。加大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自驾房车营地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拓展户外休闲、农耕趣味等乡村体育休闲旅游项目,持续打造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和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拓展品牌特色体育项目和主题赛事活动,支持专业体育旅游企业助力景区体旅项目经营,优化体旅融合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消费引领。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发挥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民健身重大政策落实落地。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
(十一)加大政策扶持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财税优惠政策和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力度。探索多元投入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力度,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充分发挥体育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作用,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健身设施规定。
(十二)夯实人才基础
加强部门协作,拓宽培养渠道,统筹健身指导、运动康复、组织管理、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打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担任体育教师渠道,畅通体育社会指导与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人才出口,鼓励各类体育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指导、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实现柔性流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工作者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技能支持。
(十三)落实安全保障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场地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在体育场馆配置急救和防疫设备,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和新冠疫情防控机制,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赛事风险评估。落实户外运动安全管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服务平台的网络安全等级,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十四)强化评估机制
2025年底前,县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十五)推动智慧赋能
运用互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体育数字化平台,开展在线赛事、在线健身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水平。加快健身设施、器材智慧化升级,提升体育场馆智能化运营效能,以数据共享、智能合作为新引擎,汇集体育消费数据资源信息,建立体育资源共享信息库,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健身服务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体育信息平台,提供便利化的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培训报名、科学健身指导、健身爱好者社群交流等服务。培养体育消费习惯,提高群众体育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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