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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应急管理局曝光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 贯彻落实第三次县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危化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精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自5月以来,共排查出9条重大安全隐患,现予以曝光如下:
一、检查发现:江西海多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殊作业票填写不规范:未明确监护人,作业结束未验收签字确认。县局已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责令2023年5月14日整改完成。
二、检查发现:江西拜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甲类车间使用非防爆电子秤。县局已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责令2023年7月14日整改完成。
三、检查发现:永修县艾科普新材料有限公司管廊焊接施工,承包商(江西万尔伟科技有限公司)电焊作业人员(邹某某4206831972********)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县局已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责令2023年8月15日整改完成。
四、检查发现:江西雪奥化工有限公司1、丙类库储存甲类物质(乙酸乙酯)约200桶,同时储存600桶左右的三氯甲烷(与袋装片碱存放一起),甲类库储存未经设计储存二氯甲烷,丙酮;2、江西雪奥化工有限公司灌装间内环氧乙烷、丁烷的气相线采用软管,不符合规范要求。县局已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责令2023年8月15日整改完成。
五、检查发现: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1、202A1仓库存放桶装硼氢化钠,属于涉氢爆炸危险环境,仓库门口的照明开关防爆等级为ⅡBT6,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2、106车间1#隔膜压缩机安全阀出口管道缩径。两台压缩机安全阀排放总管道上阀门关闭;3、105车间氮气充装排安全阀根阀处于关闭状态;4、106车间外锗烷废液槽取样管道处未设置锗烷气体探测器。县局已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责令2023年8月15日整改完成。
永修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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