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永修县科技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6年,县科技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内部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主管领导、信息员参加了有关培训和学习,按照《条例》规定,对掌握、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政府开辟的“永修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门户网站“永修科技网”中,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知识产权、科普宣传、科技奖励申报、科技计划申报、办事指南、“三公经费”等重点工作情况信息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全年向 “永修政府网”报送信息10余条。在“永修科技网” 发布信息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无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如下措施
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
一、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向信息公开工作走在前列的其他政府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永修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