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修县公安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等相关规定,现公布永修县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县公安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县公安局按照《条例》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县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永修、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公安局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政委彭坚同志任组长,副政委杜鹃任副组长,各所队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公安局还明确了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县公安局积极组织培训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2015年,为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通过“永修县政府门户网站”、“永修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和《通知》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县公安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永修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县公安局除了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和永修县公安局实名认证微博、微新、QQ群等新媒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外,还开通了永修县公安局“网上公安局”和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永修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民生事项、办事指南、警方提示等,在永修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公开的栏目有单位简介、工作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警方提示、通缉协查、失物招领等内容,设置了网上办事、在线咨询、在线举报、局长信箱等栏目。
(二)公开形式
一是互联网。通过永修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修县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
二是新闻媒体。江西日报、大江网、江西二套、九江日报、永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合作,开通交警在线等专栏。
三是执法公开触摸屏。县局专门购置了19台执法公开触摸屏,摆放在县局办证大厅及各派出所窗口,群众可以随时查询执法法律依据、案件办理程序、案件查办进程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是其它公开方式。利用警民恳谈、110宣传日、警营开放日、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利用公安交通管理电子显示屏发布便民、防范等警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5年度,共在新闻媒体公布工作动态1.6万余条、法律依据35余条,共编发公安信息42期,部门动态348期,图片新闻78期。在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公安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通过“民调评警”、“110宣传日”爱民实践活动、警民恳谈、警民相约警务室等活动公开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在对内公开事项工作方面,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填报,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设置了群众投诉箱等,以利于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县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邮箱”、永修县公安局互联网网上公安局办事大厅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15年,县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等要求,对涉及警务工作秘密等内容的坚决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未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永修,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法治国”、“执法为民”理念,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和各级公安机关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四是要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要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三是要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二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一是继续改进政务公开网站,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的范围。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同时加强督促引导,进一步整合各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加强以县政府门户网为中心的公安政务公开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全县公安互联网站体系,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打造公正透明、为民服务的“网上平台”。
(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一是要派出监察和专门人员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二是组织召开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县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针对我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县公安局将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器,成为政府沟通的连心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