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措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9-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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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聚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9-1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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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近年来,永修县财政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狠抓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有力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职责定位,厘清采购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优先突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督促采购人按制度、按规定、按程序认真履行职责。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等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采购预算,精心制定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方式,认真组织采购活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主体,依据职责定位,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二是聚焦制度程序,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根据政府采购法定程序,采购人在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强化对“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组织、采购资金支付”等环节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与效率。采购办对政府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三是聚焦检查重点,大幅提高检查比例。结合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监督检查主要围绕基础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安全生产、乡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采购项目。同时在采购人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大幅度提高检查比例,将公开招标和非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一同纳入检查范围,检查占比达到30%以上,实现了采购方式检查全覆盖。

四是聚焦问题整改,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为做好检查“后半篇文章”,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销号处理。同时召集采购项目多的单位、代理机构通过座谈等方式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通过对教育系统开展政府采购知识业务培训、上门发放《政府采购业务指南》和上门宣传服务等方式提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

                                                                   (赵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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