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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
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办理
二、设定依据
《永修县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实施办法》永民字〔2020〕84号
三、发放对象
凡持有永修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四、发放标准
1、80至84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
2、85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3、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4、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五、申请材料
申请时需填写《永修县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并验原件;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受委托人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1份,并验原件。
六、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年人可在年满8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收到老年人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现场予以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核实、公示工作,对证明材料齐全、核实情况属实的,村(居)委会应及时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人民政府在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书面审核意见,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七、办理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在年满8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八、联系方式
各乡(镇、街道、场、企业集团)便民服务中心或拨打县民政局0792-323240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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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高龄津贴申请表.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