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城镇燃气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7-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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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气瓶产权转移工作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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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气瓶产权转移工作方案的公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液化石油气瓶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液 化石油气瓶使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液化石油气旅的安全 专项工作,结合我县瓶装燃气市场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在永修县区域内实施液化石油气自有产权转移工作,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2023年8月16日起执行。

2023年8月16日起,液化气充装站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

二、实施地点: 我公司充装站及下属合法供应站(公告为准)

三、实施细则: 用户自主选择开户公司办理入户。

1、无瓶入户

无钢瓶的用户,只需向开户公司交纳200元/个钢瓶押金。签订开户租货(供气)协议。由开户公司开具专用押金收据,即可长期使用开户公司的橙黄色智能公用瓶。

2、带瓶入户

 用户自带私有气瓶可折价抵押金,补足交纳200元/个钢瓶押金,旧瓶由开户公司回收处理,签订开户租赁(供气)协议,由开户公司开具专用押金收据,即可长期使用开户公司的橙黄色智能公用瓶。用户持有的气瓶(外观合格)根据生产年限可以折价置换公

司产权瓶,按折价金额抵押金,具体折价置换标准如下:

出厂年份

检测年份

气瓶折价(元)

补交押金(元)

合计押金(元)


智能新瓶

180

20

200

2022

普通新瓶

130

70

200

智能检瓶

2021

原状未检

100

100

200

2020

原状未检

90

110

200

2019

原状未检

80

120

200


原状未检

50

150

200

2016-2018

2022

100

100

200

2021

80

120

200

2020

70

130

200

2012-2015

2021

70

130

200

2020

60

140

200

2019

50

150

200

2015之前

原状未检

30

170

200

四、退户办理

入户后,用户即可长期使用开户公司的橙黄色智能公用瓶,并享受燃气保险。其公用瓶在使用中产生的钢瓶检测费用、钢瓶维护保养费用全部由开户公司承担。用户需退户时,必须退还开户公司公用瓶及收据,解除租赁关系,开户公司全额退还钢瓶押金,办理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永修县住建局

永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修县公安局

永修县交通运输局

永修县应急管理局

永修县商务局

永修县行政审批局

永修县消防救援大队

永修县城管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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