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补贴政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5-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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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永修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办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5-12 10:40 来源: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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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和《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永修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永修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字【2025】18号)。

二、补贴对象

通过公开遴选,经过遴选后并在县政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的社会化服务主体。

三、补贴范围

对在我县范围内,开展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机防和湿谷烘干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环节进行补助。

四、补贴标准

(1)早稻集中育秧:服务小农户补助32元/亩,服务大户补助27元/亩。补助面积4万亩;

(2)机插:服务小农户补助21元/亩,服务大户补助18.5元/亩,补助面积8.5万亩;

(3)机防:服务小农户补助2元/亩次,补助大户补助1.5元/亩次,补助面积50万亩次;

(3)湿谷烘干:服务小农户补助6元/吨,服务大户补助5元/吨,补助吨位12.5万吨;

(4)单个环节计划补贴资金未补贴完成的,此环节余额资金可调整到其他环节(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机防、烘干的顺序)进行分配;单个环节实际补贴资金超过计划补贴资金的,在此环节项目实施单位作业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五、申请程序

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完成并由服务对象出具满意度意见并签字确认后,即可申请财政补贴。

(1)服务组织将资金申请表、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的服务合同和满意度调查表一起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股申请验收补贴(所有表格和资料一式二份,服务组织一份留底,县农业农村局一份)。

(2)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指导股收到服务组织的补助申报材料后,对服务组织的资格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审核。

(3)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后,将联合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全县项目烘干环节上报作业量进行核查(其中:早稻集中育秧、机插、机防等三个环节,以第三方提供有效数据为准)。通过验收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资金通过主体账户直接拨付给承接主体。

六、申请材料

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台账、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合同清单、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满意度调查表、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报备表、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服务项目补助确认表、永修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2-3229933

八、受理单位

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农村经营指导股

九、联系方式

0792-3229933

十、办理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十一、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监督渠道

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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