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3-2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9590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城乡特困救助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24 11:15
字号: 〖大 小〗

一、设定依据

(一)持有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4、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三)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四)特困人员财产状况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财产状况不高于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规定;

2、无通过离婚、赠与等方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行为;

(五)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1、特困人员;

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4、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5、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6、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

(一)自主吃饭;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金农村每月930元,城镇每月1220元,护理费100元);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金1220元,护理费375元);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金1220元,护理费1500元)。

三、收费标准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身份证等信息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六、办理机构

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七、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联系方式:0792-32324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
- 县区网站 -
- 部门网站 -
- 乡镇之窗 -
- 其他网站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主 办: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2022007475号-1     
公安备案号:36042502000101号
     联系电话:0792-3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