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减税降费(助企纾困)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12-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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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支持物流业发展”惠企纾困政策兑现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2-2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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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九府发〔2022〕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物流行业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现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对在九江注册的A级物流企业,按照自有、悬挂赣G车牌、载重量20吨以上的原则,给予5000元/辆的燃油卡补贴。

(一)申请对象

在九江注册的A级物流企业。

(二)通办区域

市级联合办理。

(三)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给予5000元/辆的燃油卡补贴。

(四)申请条件

2022年12月31日,拥有自有、悬挂赣G车牌、载重量20吨以上的车辆。

(五)经办流程

由物流企业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经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后,开展线下实地核查,对审批通过的企业采取“一车一卡”的形式发放燃油卡。

(六)所需材料

1.申请表(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A级物流企业资质认定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

4.申请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道路运输证;

5.申请车辆每月营运收入、车辆维护维修支出等账目财务入账凭证;

6.申请企业开具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物流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标准化物流专用车辆,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申请对象

在九江注册的物流企业。

(二)通办区域

市级联合办理。

(三)支持政策

购买使用新能源标准化物流专用车辆,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请条件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使用新能源标准化物流专用车辆。

(五)经办流程

物流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后,由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后,对审批通过的企业发放现金补助。     (六)所需材料

1.申请表(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购车发票凭证及汇款凭证;

4.新购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道路运输证;

5.新购车辆规格参数说明书;

6.申请企业开具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三、客运(含公交)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客运(含公交)车辆,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申请对象

在九江注册的客运(含公交)企业。

(二)通办区域

市级联合办理。

(三)支持政策

购买使用新能源客运(含公交)车辆,由市级财政按国家补贴后实际购车金额的2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年度累计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请条件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使用新能源客运(含公交)车辆。

(五)经办流程

物流企业提供申报材料后,由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批后,对审批通过的企业发放现金补助。

(六)所需材料

1.申请表(含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购车发票凭证及汇款凭证;

4.新购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道路运输证;

5.申请企业开具经办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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