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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
永修县永康大药房:
根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九江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九医保字〔2024〕9号)文件要求,你店(包括下辖分店)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在2023年1月-12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问题,具体违规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问题:
1.永修县永康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0元。
2.永修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二桥分店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7.8元。
3.永修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恒丰分店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2.6元。
4.永修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垒旺分店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8元。
5.永修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十二分店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4.6元。
6.永修康福大药房有限公司永丰分店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0元。
7.永修康福惠民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9.2元。
8.永修康福万家药店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0.7元。
9.永修县千安蓓开心大药房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5元。
二、处理决定
1.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约定,将自查自纠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97.9元,7个工作日内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2.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医保相关政策,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医保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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