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医疗卫生监督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12-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10004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对“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处理决定
永修县洪兴大药房:
根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九江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九医保字〔2024〕9号)文件要求,你店(包括下辖分店)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发现在2023年1月-12月期间违规使用医保问题,具体违规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自查自纠发现违规问题
1.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修二分部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7.5元。
2.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修军山分店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8元。
3.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修一分部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元。
4.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修三部存在串换药品,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元。
5.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永修信华分店存在超量开药,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0元。
二、处理决定
1.依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约定,将自查自纠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0.5元,7个工作日内退回医保基金账户。
2.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医保相关政策,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医保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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