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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业务指导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定于近期到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业务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时间
2022年3月3日-4日
二、人员分组
第一业务指导组:黄北平、罗会宝、黎家启、游丽霞
指导对象:涂埠镇、九合乡、梅棠镇
第二业务指导组:刘 楙、刘小莉、王 峻、刘 蕾
指导对象:艾城镇、白槎镇、江上乡
第三业务指导组:陈吕赣、戴 翔、夏 宇、陈 杰
指导对象:燕坊镇、滩溪镇、虬津镇
第四业务指导组:刘 峰、万友谊、余满希、付 琼
指导对象:立新乡、云山集团、八角岭垦殖场
第五业务指导组:詹 霖、熊思文、黄 灿、冯 曾
指导对象:三角乡、吴城镇、永丰垦殖场
第六业务指导组:王 海、梁 旭、姜 鑫、蔡李钢
指导对象:三溪桥镇、柘林镇、马口镇
三、指导内容
(一)乡站村室建设情况。重点核查是否研究、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乡站村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二)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重点核查监测对象是否应纳尽纳,是否存在遗漏情况。纳入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按照“七严四甄别”要求进行部门比对,纳入程序是否规范;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是否公示,帮扶措施是否精准;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是否存在帮扶措施退出后,风险未稳定消除情况;是否存在未帮扶就消除风险情况。
(三)驻村帮扶情况。重点核查驻村干部工作日是否在岗,是否均吃住在村,驻村干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是否熟悉掌握,并抓好落实;帮扶单位是否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四)健康帮扶情况。重点核查稳定脱贫人口以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自行购买情况,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风险消除前资助参保情况。
(五)产业帮扶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将2017年以来所有的产业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是否物化资产到村,是否将务工增收、村集体增收情况进行梳理;是否更新完善带贫益贫主体台账和产业扶贫资产台账至2022年2月底。
(六)光伏电站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对2021年度光伏收益分配使用结果进行公告;是否已制定2022年度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审核。
(七)就业帮扶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利用春节等脱贫劳动力返乡期间,开展就业信息排查,春季稳岗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八)教育帮扶情况。重点核查新学期开学前是否完善失学辍学台账、厌学劝返台账以及本地户籍就读异地学校学生台账,了解是否采取相关措施,积极主动作为,资助政策学校校长和乡镇属地管理“双负责制”是否落实。
(九)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上级反馈问题整改是否举一反三进行研究,整改资料是否规范、齐全,是否真正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业务指导组在每个乡镇抽选2个村,每村抽选2-3户对象,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结束后,要及时完成指导情况报告(分为指导基本情况、存在问题等方面),上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汇总形成通报。
永修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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