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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监管】永修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上半年疫苗监管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按照省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24年3月开始,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种单位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全面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永修县辖区暂无疫苗储存配送企业。现有1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永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家疫苗接种单位。我局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县疾控中心等19家疫苗配送使用单位的疫苗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专项检查。县疾控中心一、二类疫苗采购统一由市疾控中心采购,统一分发。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基本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卫生院疫苗由县疾控中心分发,均无向其他企业采购疫苗。
二、存在的问题。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第一、二类疫苗未严格分类存放与其它药品混放。冷链运输记录登记内容不全、有涂改补签情况和未归档管理。
我局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单位已经责令限期改正后进行了重点单位跟踪检查和电话回访复查,经过以上措施,提高了各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强化了监管效果,规范了疫苗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全县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运行。
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源头监管,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积极有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统筹谋划,进一步做好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全面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障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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