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标准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09-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413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永修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09-09 09:11
字号: 〖大 小〗

永修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目录分类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基础类信息 政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标题、文号、全文等,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0〕1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新闻媒体 ☑广播电视
全社会
2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包括继续有效、废止、失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根据清理结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新闻媒体 ☑广播电视
全社会
3 政策文件 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全社会
4 政策解读 本部门重要政策的解读材料信息。解读形式和方式包括文字解读、图片图表、视频动漫、负责人解读、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专家解读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4〕15号)
自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文件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全社会
5 领导信息
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6 机构职能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7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及解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8 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与反馈 1.征求意见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2.相关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的意见应说理由。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2.《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
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全社会
9 行政权力
1.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务清单。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4〕1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行政许可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网
全社会
10 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1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全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2 财政资金信息 财政预决算 本部门及下辖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
4.《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7.《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3 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
4.《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江市政府采购网
全社会
1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5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6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县本级每年2月20日前;部门每年1月31日前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7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每年4月1日前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18 重点领域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包括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务服务中心
☑其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全社会
19 水利信息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1.取用水信息,包括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听证,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2.地下水管理信息,包括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价成果,从事地下水节约、保护、利用活动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档案。
1.《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3.《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748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20 河湖管理 1.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管理范围;
2.河道采砂管理: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禁采区和禁采期;
3.公开不依法依规,降低划定标准人为缩窄河道管理范围,故意避让村镇、农田、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等问题整改情况;
4.河湖长制工作,包括县、乡两级河湖长名录,河湖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
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 号)
3.《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4.《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
制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公示栏(电子屏)
全社会
21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
3.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22 水利水电工程 水库(大坝)工程的工程简介、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及责任人,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的工程简介。 1.《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23 1.农田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规划,大中型灌排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运营情况、年度实施计划、建设条件、补助标准信息;
2.农村供水工程: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责任人、供水服务电话。
1.《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 第669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3.《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24 1.农村水电工程:小水电站生态需水监测数据,区域内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名称及创建进展。 1.《水利部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水电〔2016〕441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全社会
25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的土地数量、土地种类和实物调查结果、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等;
2.水库移民安置情况,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2.《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特定群体
26 水旱灾害防御 防洪规划保留区,洪水预警信息、干旱预警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水利部重大水旱灾害事件调度指挥机制》(办防〔2024〕222号)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4.《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 第286号)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水利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入户
全社会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
- 县区网站 -
- 部门网站 -
- 乡镇之窗 -
- 其他网站 -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主 办:中共永修县委 永修县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604250013    
E-mail:yongxiu@jiujiang.gov.cn    ICP备案号:赣ICP备2022007475号-1     
公安备案号:36042502000101号
     联系电话:0792-3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