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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永修县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管理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垦殖场、企业集团)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办明电[2022] 54号) 文件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以下简称定点医院)建设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稳妥有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决定成立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管理专班(以下简称专班)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织架构
组 长: 邓 剑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林生 县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组 员: 戴 睿 县发改委一级主任科员
李 勇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蔡元海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廖小军 县自然资源局事务中心副主任
江国庆 县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全策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萍萍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戴 军 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
易 斌 县中医院党总支书记
吴有慧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李荣森 县疾控中心主任
二、专班工作职责
负责规范设置管理定点医院建设,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规范定点医院运行管理。
县卫健委:负责监管定点医院的规范设置与管理、感控管理等;
县发改委:负责对定点医院规范设置提供政策支持;
县公安局:负责对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通勤车辆和司机在道路交通方面予以协调支持;
县财政局:负责对定点医院规范设置提供资金支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定点医院规范设置提供规划支持;
县医保局:负责对相关人员医疗费用医保结算予以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通勤车辆和司机等予以协调支持;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相关人员开展流调、核酸检测等。
三、专班例会制度
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例会,围绕定点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医务人员驻地安排、通勤车辆和司机保障、防护物资供应、感控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商讨可行性整改措施并追踪落实情况。
永修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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